普通乡镇零售店需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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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8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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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11:50
月销售额20000元以内不需要交税根据*令第538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根据财政部令第65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十七条:*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在乡下农村开一个小卖部,是属于销售货物行为,是*纳税义务人。但是现在各省把起征点销售额都定在月20000元。也就是说个人经营的小卖部如果每月销售额在20000元以内的,可以享受免税。达到20000元以上的,那么才需要按全部营业(销售)额计算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