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新生儿上户口当天能办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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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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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20:51
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常住地一般指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如果婴儿在其母亲暂住地出生的,可等其母亲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后再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