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31 23:2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4:01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机关、人民*、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机关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刑事和解后可以撤销案件。和解之后撤销案件,*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