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级对应d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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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3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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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15:31
新《公务员法》第16条、17条规定的公务员职级层次是:
国家级正职:总理
国家级副职:副总理,国务委员等
省部级正职:各省*,各部、委、总局的*、主任、*等
省部级副职:副*、副*,部委归口的国家局*,副省级市*等
厅局级正职:各省厅、*,各部委司、*,省辖地、市的专员、*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巡视员
厅局级副职:副厅、*,副司、*,副专员、地级市副*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巡视员
县处级正职:*、地级市的各局(处级局)*、区长,省部委各司厅局的*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调研员
县处级副职:副*、副区长,副*,处级局的副*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
乡科级正职:乡长、镇长,处级局的科长,县局(科级局)*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
乡科级副职:副乡长、副镇长、副科长,科级局副*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
科员:基层公务员,个别地区在这一级还分设了正、副股级领导职务
办事员:基层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