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国籍人怎么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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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9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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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16:00
一般情况下每一个人出生都会有与之相对于的国籍,在哪出生就是哪国国籍,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国籍。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无国籍人怎么驱逐出境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
无国籍人怎么驱逐出境 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有下列规定,第三十一条驱逐出境
1、缔约各国除因*或公共秩序理由外,不得将合法在其领土内的无国籍人驱逐出境。
2、驱逐无国籍人出境只能以按照合法程序作出的判决为根据。
除因*的重大理由要求另作考虑外,应准许无国籍人提出可以为自己辩白的证据,向主管当局或向由主管当局特别指定的人员申诉或者为此目的委托代表向上述当局或人员申诉。
3、缔约各国应给予上述无国籍人一个合理的期间,以便取得合法进入另一国家的许可。
缔约各国保留在这期间内适用它们所认为必要的内部措施的权利。如果无缔约国肯接受该无国籍人,那无法适用驱逐出境。如果该无国籍人是在他国合法居留的人,只是临时到我国境内,那可以将其驱逐到该合法居留国,如果该国不接受,那可提交国际*解决。
二、
无国籍人的法律地位 无国籍人的个人身份,应受其住所地国家的法律支配,如无住所,则受其居住地国家的法律支配。无国籍人以前由于个人身份而取得的权利,特别是关于婚姻的权利,应受到缔约一国的尊重,如必要时应遵守该国法律所要求的仪式,但以如果他不是无国籍人该有关的权利亦被该国法律承认者为限。各国在动产和不动产的取得及与此有关的其他权利,以及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租赁和其他契约方面,应给予无国籍人尽可能优惠的待遇,无论如何,此种待遇不得低于在同样情况下给予一般外国人的待遇。
关于工业财产的保护,例如对发明、设计或模型、商标、商号名称、以及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无国籍人在其经常居住的国家内,应给以该国国民所享有的同样保护。他在任何其他缔约国领土内,应给以他经常居住国家的国民所享有的同样保护。
关于非*性和非营利性的社团以及同业公会组织,缔约各国对合法居留在其领土内的无国籍人
无国籍人有权自由向所有各国领土内的*申诉。无国籍人在其经常居住的缔约国内,就向*申诉的事项,包括诉讼救助和免予提供诉讼担保在内,应享有与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无国籍人在其经常居住的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内,就第二款所述事项,应给以他经常居住国家的国民所享有的待遇。
各国对合法在其领土内居留的无国籍人,就从事工作以换取工资的权利方面,应给以尽可能优惠的待遇,无论如何,此项待遇不得低于一般外国人在同样情况下所享有的待遇。在使一切无国籍人以工资受偿雇佣的权利相同于本国国民的此项权利方面,特别是对根据劳力招募计划或移民计划而进入其领土的无国籍人,缔约各国应给以同情的考虑。
各国对合法在其领土内的无国籍人,就其自己经营农业、工业、手工业、商业以及设立工商业公司方面,应给以尽可能优惠的待遇。各国对合法居留于其领土内的无国籍人,凡持有该国主管当局所承认的文凭并愿意从事自由职业者。各国应给予无国籍人凡本国国民在初等教育方面所享有的同样待遇。各国就初等教育以外的教育,特别是就获得研究学术的机会,承认外国学校的证书、文凭和学位、减免学费、以及发给奖学金方面,应对无国籍人给以尽可能优惠的待遇。
三、
无国籍人的待遇 凡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都必须给予无国籍人以一般外国人所获的待遇对待。各国的国籍法有不同的对无国籍人士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但一般不低于所在国对于外国人的规定。以下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所必须给出的待遇:
公共救济:在公共救济和援助方面,给予其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身份证件:无国籍人所在国家,对在其领土内不持有旅行证件的任何无国籍人,发放身份证件。
财政征收:不得对无国籍人,征收额外或高于其本国国民的任何捐税或费用。
入籍:应便利无国籍人入籍或同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缔约各国除因*或公共秩序理由外,不得将合法在其领土内的无国籍人驱逐出境,如果无缔约国肯接受该无国籍人,那无法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