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伤重大疾病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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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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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0:45
职工患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按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按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年限12年。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0:46
1、如果是责任事故造成,那么有侵害方进行赔偿,如果是员工本人疾病或者本人受伤,那么就是没有赔偿的。
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0:46
1、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的,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可走医疗保险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未办理社会保险的,依法应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的,可依法享有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工资或生活费,如用人单位对医疗期工资待遇有更高的发放标准的,按单位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第五款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