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入户口须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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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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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2:44
佛山南海购房入户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准予迁入证明
三、 证件的有效期
40天
四、 设定依据
佛府[2004]92号文、佛公通[2004]86号文
五、 审核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 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独生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该产权人占有 产权的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2>“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所在楼盘房地产 开发商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因《房产证》中没有标注房产来源而无法直接认定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购房合 同正本和购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并根据出售方的名称和开具*的单位进行认定。 <3>社会保险五区通用。确认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年限可以按我市各区累计的方式计算,不要求连续、不间断。 <4>《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为夫妻其中一方,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不符合审批条件所列附加条件之一,另一方符合的,应当允许以购房为由申请 入户,但申请人必须为符合附加之一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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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2:44
1.审批条件
经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并已签发《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的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可申请入户。优秀农民工单独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按现行户口迁移*办理。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手续完备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卡》;
(3)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3.办理步骤
(1)由区*分局户籍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因拟入户地址不详或产权不清等原因暂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2)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四、其它
(一)优秀农民工应在就业所在地办理《优秀农民工入户卡》,就业地与拟入户的固定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根据五区通用的规定由固定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固定居住地的定义依照《佛山市*机关户政窗口业务管理规范》执行。
(二)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的,由就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社区)专门设立一个集体户口,并作为负责优秀农民工户籍管理的代管机构。
(三)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
(四)对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迁入地和迁出地均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五)入户到各镇(街道)及以下城镇的佛山市户籍优秀农民工,可在土地承包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进城入户后,自愿交还宅基地的,应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外来城镇户籍务工人员可参照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享受同等入户*。
五、组织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发改、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落到实处。要大力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广大农民工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提供良好条件;要定期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良好环境。区*将把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纳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落实情况实行考核。
附件:1.优秀农民工入户申报表(略)
2.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略)
3.入户申请审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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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2:45
一、七年暂住证;二、五年暂住证加上五年社保;三、三年暂住证及连续三年累计个人所得税五万元;四、获区*或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如果符合条件,可带上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违反计生处理满五年才可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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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2:44
佛山南海购房入户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准予迁入证明
三、 证件的有效期
40天
四、 设定依据
佛府[2004]92号文、佛公通[2004]86号文
五、 审核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 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独生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该产权人占有 产权的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2>“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所在楼盘房地产 开发商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因《房产证》中没有标注房产来源而无法直接认定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购房合 同正本和购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并根据出售方的名称和开具*的单位进行认定。 <3>社会保险五区通用。确认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年限可以按我市各区累计的方式计算,不要求连续、不间断。 <4>《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为夫妻其中一方,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不符合审批条件所列附加条件之一,另一方符合的,应当允许以购房为由申请 入户,但申请人必须为符合附加之一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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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条件
经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并已签发《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的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可申请入户。优秀农民工单独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按现行户口迁移*办理。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手续完备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卡》;
(3)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3.办理步骤
(1)由区*分局户籍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因拟入户地址不详或产权不清等原因暂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2)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四、其它
(一)优秀农民工应在就业所在地办理《优秀农民工入户卡》,就业地与拟入户的固定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根据五区通用的规定由固定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固定居住地的定义依照《佛山市*机关户政窗口业务管理规范》执行。
(二)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的,由就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社区)专门设立一个集体户口,并作为负责优秀农民工户籍管理的代管机构。
(三)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
(四)对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迁入地和迁出地均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五)入户到各镇(街道)及以下城镇的佛山市户籍优秀农民工,可在土地承包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进城入户后,自愿交还宅基地的,应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外来城镇户籍务工人员可参照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享受同等入户*。
五、组织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发改、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落到实处。要大力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广大农民工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提供良好条件;要定期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良好环境。区*将把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纳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落实情况实行考核。
附件:1.优秀农民工入户申报表(略)
2.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略)
3.入户申请审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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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年暂住证;二、五年暂住证加上五年社保;三、三年暂住证及连续三年累计个人所得税五万元;四、获区*或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如果符合条件,可带上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违反计生处理满五年才可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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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购房入户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准予迁入证明
三、 证件的有效期
40天
四、 设定依据
佛府[2004]92号文、佛公通[2004]86号文
五、 审核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 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独生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该产权人占有 产权的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2>“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所在楼盘房地产 开发商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因《房产证》中没有标注房产来源而无法直接认定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购房合 同正本和购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并根据出售方的名称和开具*的单位进行认定。 <3>社会保险五区通用。确认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年限可以按我市各区累计的方式计算,不要求连续、不间断。 <4>《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为夫妻其中一方,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不符合审批条件所列附加条件之一,另一方符合的,应当允许以购房为由申请 入户,但申请人必须为符合附加之一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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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条件
经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并已签发《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的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可申请入户。优秀农民工单独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按现行户口迁移*办理。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手续完备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卡》;
(3)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3.办理步骤
(1)由区*分局户籍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因拟入户地址不详或产权不清等原因暂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2)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四、其它
(一)优秀农民工应在就业所在地办理《优秀农民工入户卡》,就业地与拟入户的固定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根据五区通用的规定由固定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固定居住地的定义依照《佛山市*机关户政窗口业务管理规范》执行。
(二)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的,由就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社区)专门设立一个集体户口,并作为负责优秀农民工户籍管理的代管机构。
(三)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
(四)对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迁入地和迁出地均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五)入户到各镇(街道)及以下城镇的佛山市户籍优秀农民工,可在土地承包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进城入户后,自愿交还宅基地的,应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外来城镇户籍务工人员可参照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享受同等入户*。
五、组织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发改、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落到实处。要大力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广大农民工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提供良好条件;要定期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良好环境。区*将把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纳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落实情况实行考核。
附件:1.优秀农民工入户申报表(略)
2.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略)
3.入户申请审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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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年暂住证;二、五年暂住证加上五年社保;三、三年暂住证及连续三年累计个人所得税五万元;四、获区*或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如果符合条件,可带上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违反计生处理满五年才可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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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购房入户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准予迁入证明
三、 证件的有效期
40天
四、 设定依据
佛府[2004]92号文、佛公通[2004]86号文
五、 审核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 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独生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该产权人占有 产权的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2>“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所在楼盘房地产 开发商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因《房产证》中没有标注房产来源而无法直接认定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购房合 同正本和购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并根据出售方的名称和开具*的单位进行认定。 <3>社会保险五区通用。确认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年限可以按我市各区累计的方式计算,不要求连续、不间断。 <4>《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为夫妻其中一方,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不符合审批条件所列附加条件之一,另一方符合的,应当允许以购房为由申请 入户,但申请人必须为符合附加之一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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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条件
经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并已签发《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的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可申请入户。优秀农民工单独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按现行户口迁移*办理。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手续完备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卡》;
(3)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3.办理步骤
(1)由区*分局户籍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因拟入户地址不详或产权不清等原因暂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2)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四、其它
(一)优秀农民工应在就业所在地办理《优秀农民工入户卡》,就业地与拟入户的固定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根据五区通用的规定由固定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固定居住地的定义依照《佛山市*机关户政窗口业务管理规范》执行。
(二)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的,由就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社区)专门设立一个集体户口,并作为负责优秀农民工户籍管理的代管机构。
(三)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
(四)对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迁入地和迁出地均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五)入户到各镇(街道)及以下城镇的佛山市户籍优秀农民工,可在土地承包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进城入户后,自愿交还宅基地的,应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外来城镇户籍务工人员可参照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享受同等入户*。
五、组织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发改、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落到实处。要大力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广大农民工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提供良好条件;要定期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良好环境。区*将把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纳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落实情况实行考核。
附件:1.优秀农民工入户申报表(略)
2.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略)
3.入户申请审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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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年暂住证;二、五年暂住证加上五年社保;三、三年暂住证及连续三年累计个人所得税五万元;四、获区*或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如果符合条件,可带上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违反计生处理满五年才可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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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购房入户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准予迁入证明
三、 证件的有效期
40天
四、 设定依据
佛府[2004]92号文、佛公通[2004]86号文
五、 审核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 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独生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该产权人占有 产权的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2>“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所在楼盘房地产 开发商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因《房产证》中没有标注房产来源而无法直接认定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购房合 同正本和购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并根据出售方的名称和开具*的单位进行认定。 <3>社会保险五区通用。确认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年限可以按我市各区累计的方式计算,不要求连续、不间断。 <4>《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为夫妻其中一方,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不符合审批条件所列附加条件之一,另一方符合的,应当允许以购房为由申请 入户,但申请人必须为符合附加之一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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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2:44
1.审批条件
经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并已签发《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的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可申请入户。优秀农民工单独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按现行户口迁移*办理。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手续完备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卡》;
(3)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3.办理步骤
(1)由区*分局户籍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因拟入户地址不详或产权不清等原因暂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2)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四、其它
(一)优秀农民工应在就业所在地办理《优秀农民工入户卡》,就业地与拟入户的固定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根据五区通用的规定由固定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固定居住地的定义依照《佛山市*机关户政窗口业务管理规范》执行。
(二)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的,由就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社区)专门设立一个集体户口,并作为负责优秀农民工户籍管理的代管机构。
(三)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
(四)对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迁入地和迁出地均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五)入户到各镇(街道)及以下城镇的佛山市户籍优秀农民工,可在土地承包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进城入户后,自愿交还宅基地的,应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外来城镇户籍务工人员可参照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享受同等入户*。
五、组织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发改、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落到实处。要大力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广大农民工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提供良好条件;要定期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良好环境。区*将把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纳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落实情况实行考核。
附件:1.优秀农民工入户申报表(略)
2.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略)
3.入户申请审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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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2:45
一、七年暂住证;二、五年暂住证加上五年社保;三、三年暂住证及连续三年累计个人所得税五万元;四、获区*或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如果符合条件,可带上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违反计生处理满五年才可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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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2:44
佛山南海购房入户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准予迁入证明
三、 证件的有效期
40天
四、 设定依据
佛府[2004]92号文、佛公通[2004]86号文
五、 审核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 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独生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该产权人占有 产权的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2>“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所在楼盘房地产 开发商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因《房产证》中没有标注房产来源而无法直接认定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购房合 同正本和购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并根据出售方的名称和开具*的单位进行认定。 <3>社会保险五区通用。确认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年限可以按我市各区累计的方式计算,不要求连续、不间断。 <4>《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为夫妻其中一方,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不符合审批条件所列附加条件之一,另一方符合的,应当允许以购房为由申请 入户,但申请人必须为符合附加之一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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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2:44
1.审批条件
经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并已签发《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的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可申请入户。优秀农民工单独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按现行户口迁移*办理。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手续完备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卡》;
(3)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3.办理步骤
(1)由区*分局户籍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因拟入户地址不详或产权不清等原因暂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2)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四、其它
(一)优秀农民工应在就业所在地办理《优秀农民工入户卡》,就业地与拟入户的固定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根据五区通用的规定由固定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固定居住地的定义依照《佛山市*机关户政窗口业务管理规范》执行。
(二)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的,由就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社区)专门设立一个集体户口,并作为负责优秀农民工户籍管理的代管机构。
(三)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
(四)对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迁入地和迁出地均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五)入户到各镇(街道)及以下城镇的佛山市户籍优秀农民工,可在土地承包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进城入户后,自愿交还宅基地的,应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外来城镇户籍务工人员可参照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享受同等入户*。
五、组织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发改、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落到实处。要大力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广大农民工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提供良好条件;要定期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良好环境。区*将把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纳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落实情况实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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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略)
3.入户申请审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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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年暂住证;二、五年暂住证加上五年社保;三、三年暂住证及连续三年累计个人所得税五万元;四、获区*或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如果符合条件,可带上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违反计生处理满五年才可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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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购房入户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准予迁入证明
三、 证件的有效期
40天
四、 设定依据
佛府[2004]92号文、佛公通[2004]86号文
五、 审核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 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独生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该产权人占有 产权的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2>“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所在楼盘房地产 开发商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因《房产证》中没有标注房产来源而无法直接认定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购房合 同正本和购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并根据出售方的名称和开具*的单位进行认定。 <3>社会保险五区通用。确认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年限可以按我市各区累计的方式计算,不要求连续、不间断。 <4>《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为夫妻其中一方,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不符合审批条件所列附加条件之一,另一方符合的,应当允许以购房为由申请 入户,但申请人必须为符合附加之一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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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2:44
1.审批条件
经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并已签发《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的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可申请入户。优秀农民工单独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按现行户口迁移*办理。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手续完备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卡》;
(3)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3.办理步骤
(1)由区*分局户籍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因拟入户地址不详或产权不清等原因暂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2)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四、其它
(一)优秀农民工应在就业所在地办理《优秀农民工入户卡》,就业地与拟入户的固定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根据五区通用的规定由固定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固定居住地的定义依照《佛山市*机关户政窗口业务管理规范》执行。
(二)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的,由就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社区)专门设立一个集体户口,并作为负责优秀农民工户籍管理的代管机构。
(三)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
(四)对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迁入地和迁出地均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五)入户到各镇(街道)及以下城镇的佛山市户籍优秀农民工,可在土地承包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进城入户后,自愿交还宅基地的,应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外来城镇户籍务工人员可参照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享受同等入户*。
五、组织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发改、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落到实处。要大力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广大农民工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提供良好条件;要定期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良好环境。区*将把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纳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落实情况实行考核。
附件:1.优秀农民工入户申报表(略)
2.优秀农民工入户卡(略)
3.入户申请审批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