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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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05:36
(一)委员会制度是南非议会一项重要制度,设有由国民议会和省务院共同参与的临时性特别委员会(Ad Hoc Committee)和联合常设委员会(Joint Standing Committee)。国民议会下设专门委员会(Portfolio Committee)和常设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每个专门委员会对应*一个行政部门。省务院下设特别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
1.两院联合常设委员会(Joint Standing Committee)包括:*审议联委会、道德和议员利益联委会、国防联委会、拨款联委会。
2.国民议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名 称 (1)农业、林业和渔业委员会 (2)艺术与文化委员会 (3)通信委员会 (4)狱政委员会 (5)国防与退伍军人委员会 (6)基础教育委员会 (7)财政委员会 (8)经济发展委员会 (9)农村发展与土地改革委员会 (10)国际关系与合作委员会 (11)医疗卫生委员会 (12)内政委员会 (13)人居委员会 (14)司法及*发展委员会 (15)劳工委员会 (16)能源委员会 (17)国有企业委员会 (18)公职及行政管理委员会 (19)公共工程委员会 (20)*委员会 (21)科学与技术委员会 (22)社会发展委员会 (23)体育娱乐委员会 (24)贸易和工业委员会 (25)交通委员会 (26)水利与环境事务委员会 (27)联合执政与传统事务委员会 (28)旅游委员会 (29)高等教育与培训委员会 (30)妇女、青年、儿童和残疾人委员会 (31)矿业委员会 3.省务会下设的特别委员会包括:经济发展委员会、教育和娱乐委员会、财政拨款委员会、行政执政委员会、土地和环境事务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劳工和国有企业委员会、安全和*事务委员会、社会服务委员会、贸易和国际关系委员会、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委员会、个人提案和特别申诉委员会。
(二)督导制度是议会党团活动的重要制度。各党团督导由各党提名,议长任命,是各党团议会事务的发言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党团内纪律检查、考察出勤、保证投票率等管理协调工作。各党团根据其议员人数有数量不等的督导。例如,非国大对应每个国民议会的专门委员会设有一个督导,负责推行其政党的*理念和*、监督委员会内党员的组织和纪律等*管理职能。部分督导负责议会会议期间发言、辩论和投票的协调。还有部分督导负责本党团议员的住宿、交通、旅行等后勤保障工作。多数党的总督导被赋予议会程序方面的特殊职能。最大反对党的总督导在议会亦享有特殊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