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6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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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01:21
*丢失需要客户写一份加盖公章的丢失*情况说明,然后把说明书交给销售方,再由销售方携带购买方写好的情况说明、记账联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公章)去当地税务局申请开具《已报税证明单》。
如果客户丢失*前未认证,凭借销售方提供记账联复印件认证,记账联复印件及《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销售方需把税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记账联复印件给客户作为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