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无为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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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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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2 22:45
含义:事物运动变化真正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外界强制。
这是道家的理念,道家认为,“道”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本体,又是一切事物的表现。从产生的过程看,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任何外在强加的力量,所以说“道”是“无为”。
但从其产生万物的结果看,一切都由“道”所生,因此又可说“道”是“无不为”。所以,道家不是说“无为”而是说“无为而无不为”;不是什么都不做,什么都放弃,而是说按规律、按逻辑自然发展和变化,不去强求。
一切都是有其自然的过程,都是无为而自化,所以现实的行为只是一种符合道德规范、符合物质发展规律的行为轨迹,不需要自行去阻拦什么、抵挡什么,要认识到人在宇宙中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道的特点是静,其工作是疏导,所寻找的是如何认同、如何把复杂变为朴素和太初,找到事物的本质,因此需要服从现实和把问题客观化,减少自身的疏忽。
扩展资料:
道家弟子以老子的《道德经》为根本经典,将“道”和“德”“太上老子”作为最高的信仰,在古代由于道家强大的影响力如果不分开道家与道教,佛教无法撼动道教,所以佛教徒释道安等等极力分开道家与道教的混用。
道家对中国传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道家黄老派的理论和实践上。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竞争加剧。为了因应这种局势,黄老道家首先提出了法、术、势、利、力等概念,使先秦学术摆脱了理想主义的窠臼,开始走上了现实主义的道路。
在此基础上,黄老道家又提出了道生法的主张,不但解决了法律本身合法性的问题,还为道家治世开辟了道路。另外,黄老道家还提出了因天循道、守雌用雄、君逸臣劳、清静无为、因俗简礼、休养生息、等一系列的*主张,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学的精华。
从道家治国的实践来看,不管是齐威王治下的齐国还是吕不韦执政时期的秦国,以及后来的文景之治,都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道无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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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00:03
大道无为,属于道家思想。讲究的是无为而治。
在老子的《道德经》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这个道应该是事物运动变化所遵循的方式、规则、原理、次序。这个道也应该是老子向世人指明的可以免祸于身,免祸于社会的圣人之道。
圣人之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只有清净无为,才能取得无所不治的成果,自我无为,朴“无不治”,统治者无为,法无不治。治身之道,在于朴治,治国之道,在于法治。”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永恒的大道始终无为,但是却取得了无所不为的成果。
作用
大道无为,始终按自己的轨道运行,使得整个宇宙和谐有序;统治者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可使社会和平安定;自我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人生法则,可使人生健康。自然法则是永恒不变的,因此“无为”的目的在于寻求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人生法则即“朴”,治国以法,治身以“朴”,则“无为而无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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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01:54
大道无为,就是说,天下的大道理,是不会违背自然规律的。
也就是说,不要去作违背自然规律的事,这才是大道理。
天意不可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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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04:02
简单说,就是顺应客观自然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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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06:27
无所作为
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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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09:08
《道德经》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石破天惊地提出“道”的概念,并意在提醒人们:这里所说的“道”,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哩!
那个时候,天地之间还很空旷,人在这个世界上显得孤单而寂寞。先人们对自然与社会的思考便是茶余饭后的一件大事。这个“道”,像是一个诠释宇宙的密码,让后人揣摩了几千年。以凡人的目光来理解,道应该是指世界的变化和规律。所以老庄的思想精髓就是顺应自然,不强加妄为,即无为。
老子认为治理国家应该“无为而治”,又说“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并非什么都不干,而是要无为而为,即要顺乎自然的前提下有所为。老子的无为而治,也称为圣人之治,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又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意思是说,圣人永远没有自己的主观偏见,应百姓的意见为意见。这里我们倒是见到了老子那朴素的民主思想。
根据无为而治的思想,老子提出了他的理想世界:“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人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车舟,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这个理想世界当然无法实现,后人也多以“消极”之说来曲解无为思想。但是圣人终归是圣人,其智慧的光芒穿透寰宇,为历史尘埃所不能阻挡。以史为鉴,多少前朝兴亡事,不无证明了老子思想的宝贵。世道沉浮,王朝更替,也都说明了一个道理:统治者无为,则百姓有为;统治者有为,则百姓倒霉。
秦始皇灭六国而一统天下,文治武功似乎彪炳千秋。但我们去关注一下当时的百姓民生,则可以用“人间炼狱”来形容。且不说焚书坑儒用暴力消灭了六国文化,摧残了社会的文明成果,只看那万里长城与三百里阿房宫,就让多少百姓家破人亡、血泪成河!“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秦的*激化了社会矛盾,到了秦二世的手里就土崩瓦解了。究竟有为还是无为,百姓心里有谱。万里长城虽然威武,但怎能掩盖孟姜女的眼泪!
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就是说,治理大国应当像煮小鱼一样,不能随意去搅扰它(否则小鱼就残碎了);同样,统治百姓,就不能经常去劳民伤财,动不动就抓壮丁去修坟墓、挖运河、垒长城、征北方、打南蛮……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到民不聊生之时,你的统治也不长了,秦王朝的灭亡就是历史教训。
到了汉朝就不一样了,汉高祖刘邦和他的功臣们都参加过秦末的农民战争,所以很注意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无为而治的思想在汉朝得到发扬光大,汉高祖及他的继任者都推行休养生息*,减轻田租,鼓励农耕,提倡节俭,减轻刑罚。使汉朝的生产与经济得到极大的恢复和提高,当匈奴屡次侵犯北方边境时,汉武帝凭借强大经济和技术条件,彻底打败了凶蛮强悍的匈奴骑兵,把匈奴赶到欧洲去了。“犯我天威,虽远必诛”——古往今来,只有大汉时代有如此豪言壮语。大道无为,无所不为。这种高妙的辨证法则,非庸人所能理解。
我们再来看看北宋,在中国统一的版图上,大宋王朝的面积最小,不过是偏安的半壁江山而已。北方辽国占领了其幽云十六州,宋太祖赵匡胤虽一直耿耿于怀,但一直没有下决心收复之。他曾说有朝一日要能恢复幽燕十六州,要在北方山地上古北口一带设防。但这计划到四百年后才由明太祖朱元璋指导下遂行。一般人看来,赵匡胤与他的继任者,在军上与*上似乎都是无所作为的,他们从来不会将国家机器与权力发挥到及至;但无为之中却包含了大智慧,能为常人所不能为。赵匡胤不用汉高祖和明太祖的伎俩去*功臣,而通过著名的“杯酒释兵权”就轻易地加强了*集权;他对南方一些小朝廷采取怀柔*,统一了南方,结束了五代十国的混战局面,小朝廷原来的首领都受到优待,无历朝的疑忌杀戮事件,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他颁布了“不杀大臣,言者无罪”的法令,他的五个继任者都不曾砍过一个文人和大臣的脑袋,这样的结果当然是*清明,经济文化得到了空前繁荣。欧阳修、苏东坡、王安石、司马光、程颢等等大文豪、大改革家、大哲学家都生活在这个朝代。宋朝没有征兵制,为历朝所仅见,它尽量避免征派税赋于民间,刑罚都较其他朝代温和,但对官吏管理严格。那时的百姓生活究竟如何?从著名的《清明上河图》就可略见一斑。《清明上河图》描绘了当时的都城汴京的繁荣景象,生活在画中的每一个百姓,都享受这其他朝代难有的幸福生活。
有一个数字是很引人注目的——宋朝年财政收入最高曾达到16000万贯文,北宋中后期的一般年份也可达8000-9000万贯文,即使是失去了半壁江山的南宋,财政收入也高达10000万贯文。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比较300年后的明朝财政数字,你会惊奇的发现,大明王朝的的财政收入仅仅是北宋的1/10弱,南宋的1/6弱,而600年后的大清王朝,其人口与版图都在宋朝的3倍以上,财政收入也远远不能达到宋朝水平,直到清末才能勉强接近。
中国历代皇帝,唯有赵匡胤是职业军人出身。作为出色的将军,他当然不甘心偏安于一方,想建立奇功,征服北方,一统天下,名垂青史。但他又很清楚,穷兵黩武和采用严酷的*制度,只会给百姓带来痛苦,给国家带来动荡与灾难。有为与无为之间,他选择了无为。后人不得不叹服于他智者的境界与行为。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两个没有爆发过全国性的农民起义的大型王朝之一。有这样良好记录的另一个朝代是西晋,而西晋之所以能够如此,恐怕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它的寿命实在太短了,根本来不及爆发起义。
虽然宋朝后来被北方蛮族灭了,这不是因为无为而治的错,而是赵匡胤后来的继任者没有真正领会无为而治的真谛。如果把“无为”理解为什么也不干,那就大错特错了。前面提到了,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而治就是要在无为的基础上有所作为,汉朝就是懂得了“大道无为无所不为”道理。如果北宋王朝在国力强盛之后,集中力量打败北方蛮族,收复失地,重定疆土范围,那么历史就要改写了,也可以继续实行无为而治了。
无为而治,其实是中国历代统治者治理国家的最高境界。不管皇帝与大臣们是否愿意,他们的努力最终会转化成无为,黄仁宇先生一本《万历十五年》,道破了其中的玄妙。
中国两千年以来,以礼治代替精确管理,以道德代替法律,在明朝表现尤甚。自周公创制《周礼》,历代统治者都一直效法之,礼治制度不是用来建功立业的,而是用来享受人生的。无为而治,皆大欢喜。《万历十五年》只是截取明朝万历十五年前后发生的事情作为中国历史的一个缩影,来论述中国的传统社会管理制度的问题,这正是体现了黄仁宇先生的“大历史”观。在开国皇帝朱元璋建国之后,政局稳定,文官体系迅速壮大,庞大的帝国只需要维持文官的仪式,树立天子的道德模范,便万事大吉了。在这个庞杂的帝国里,没有精确的会计制度,只有模糊的管理,人们无须去操心GDP,无须去关心财政赤字,甚至连国库里究竟有多少银两都是一个永远无法说清楚的事情。万历皇帝的首辅张居正看到了田地赋税的帐册已经与现实严重脱节,于是决心变法,让国家得到精确管理。但结果呢?威猛的新法根本无法执行。
老百姓交田赋习惯了讲价与拖欠,收税的官吏也习惯了折扣与中间盘剥,而朝廷也习惯了每隔数年便宽免全国赋税,购销帐册,以免欠税累积过多、百姓无法清缴而过度举债,激发阶级矛盾。大家都很满意这种宽容的制度,谁想改变现实都只能是失败。在万历十五年,万历皇帝朱翊钧,大学士首辅张居正、申时行,南京督察院都御史海瑞,蓟州总兵戚继光,以知府身份挂冠而去的名士李贽,他们或者身败,或者名裂,没有一个人功德*。归根到底,在于这种无为的*制度惯性过于强大,它的存在是合理的。中国的封建制度下,无法诞生现代资本主义,也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历代*家,真正能领略无为而治的高妙境界的,其实很少。真正伟大的*家,应该懂得让自己变得平庸无为,这样才让百姓有所作为而过得幸福。那些自认为伟大的*家,从来都是人民痛苦、自己伟大。正如喀尔诺说的那样,“自由的国度里,怨言多,痛苦少;在*的统治下,怨言少,痛苦多。”孟德斯鸠也说:“那种历史记录读来乏味的国家是幸福的。”1999年有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来*,记者问如何评价克林顿*对90年代新经济的贡献时,人家回答说:“看在克林顿没有做过什么事的份上,给他打个8分吧。”的确,老克同志除了折腾了一个不太正经的莱温斯基事件外,似乎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东西更吸引人们的眼球了。但美国经济却获得了复苏与持续增长。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我们的领导人曾经呕心沥血带领我们大跃进大炼钢铁超英赶美、大鸣大放大字报文化大*,按理说是大大的有作为了,但历史却无情地嘲弄了我们。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强加妄为,最终必定要失败。我们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终于认识到市场经济是社会发展无法逾越的阶段,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从此,*无须去为计划全国人民穿几条裤子而殚精竭虑,它所要做的,不过是顺应历史潮流与社会发展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让市场来决定一切而已。它什么都没有做,但它的百姓做了一切。顺应自然规律,不强加妄为,*无为,则百姓有为。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告诉了人们大道无为的真理,老子骑着青牛,出了函谷关。除了一个神秘莫测的背影和一部短短五千言的《道德经》,他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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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12:06
那是几楼的啊,“无所作为消极”
大错特错。 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规律。啥是自然规律呢?就是那个大道。
〈〈道德经〉〉云:(好像是48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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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15:21
大道无为应该属于道家思想
在老子的《道德经》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这个道应该是事物运动变化所遵循的方式、规则、原理、次序。这个道也应该是老子向世人指明的可以免祸于身,免祸于社会的圣人之道。圣人之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只有清净无为,才能取得无所不治的成果,自我无为,朴“无不治”,统治者无为,法无不治。治身之道,在于朴治,治国之道,在于法治。”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永恒的大道始终无为,但是却取得了无所不为的成果。大道无为,始终按自己的轨道运行,使得整个宇宙和谐有序;统治者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可使社会和平安定;自我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人生法则,可使人生健康。自然法则是永恒不变的,因此“无为”的目的在于寻求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人生法则即“朴”,治国以法,治身以“朴”,则“无为而无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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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18:52
中国传统哲学的体系化研究,是中国文化研究中的重要任务。然而,由于西化之误,这一任务虽历经百年,不但没有完成,反而步入了以西方哲学的概念范畴所设定的理路。笔者注意到这一问题,以承诺推定法为哲学方*,推定了中国的哲学是形而中论,并且以《周易》作为儒学哲学的主体形式,使孔子的思想在形而中论的哲学架构中得到一以贯之的解读。那么,作为中国文化思想的另一代表形式的道学,以《老子》(1)为代表, 其哲学是否也能以形而中论的哲学架构进行概括,就成为笔者哲学反思的重要问题。笔者的研究表明,《老子》的思想架构同样是形而中论哲学的代表形式,其理论形式是中国哲学典型的思辨形式,其阐述的恒中之道,是足以与《周易》恒中之道相媲美的理论形式。因此,“允执其中”(2)是儒、道所共同遵循的哲学推定。
因限于字数,本文以帛本为据,简要的论证《老子》的恒中之道,对《老子》的这一思想进行哲学反思,加深对中国哲学的认识,为复兴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建构一个坚实的哲学基础。
一. 恒中之道
现代的中国文化步入了西化的误区之后,《老子》的哲学研究也被一系列的西方哲学的概念范畴所混淆、所异化。尤其是把《老子》哲学放到“唯心”或“唯物”、“辨证法“或“朴素辨证法”的框架中之后,就越发百思不得其解《老子》到底讲了些什么?为什么这样讲?也就越发不理解《老子》的思想原理。
以哲学所作的推定表明,有关《老子》的研究,不但有现代的西化之误,而且有中国古代的解读之误。关于中国古代的解读之误,所误之重者,是误读了《老子》的“恒道”之论。由于误读了《老子》的“恒道”之论,使《老子》的思想形式不能一以贯之,不能以“道”为本体论进行认识论、方*的统一性解读,从而不能在思想体系的高度正确理解《老子》的哲学原理。
《老子》的“恒道”之论,汉代之后以“常道”索解,其以王弼注老为主流,影响了后世对《老子》思想的理解。《帛书老子》出土之后,在文献上证明了汉代以前“常道”是为“恒道”。《帛书老子》分甲乙两种本子,甲乙本均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通行本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为避讳汉孝文帝刘恒而改“恒”为“常”,“恒”作“常”解。
下面,我们将重新解读“恒道”的哲学意义。
《老子》(3)曰: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眇之门
天下皆知美为美恶己皆知善 不善矣
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意声之相合也先后之相隋也恒也
断句如下: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眇之门。
天下皆知美,为美恶己;皆知善, 不善矣。
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意声之相合也,先后之相隋,恒也。
《说文》:“恒,常也。从心舟在二之间上下”、“二,天地也。”段玉栽注曰:“常当作长,古长久字,祗作长。”《说文》:“非,韦也……取其相背也”;“韦,相背也。”据《说文》,“恒”作“常”解,似无可厚非。但是,其之所以“恒常”,是因其在天地之间上下,天地之间上下者,“心”之“舟”也。“心”之“舟”所以行者,天地之“中”也。可见,“恒道”之意,外化为“常”而“长”,内化为“中”,“中”之为体而有恒中之用也。可见,恒之体化于“中”,“恒”之义而“常”与“长”,无用“中”之体,则恒失其“常”与“长”矣。因此,“恒”一字具其“中”、“常”、“长”三义,而“中”为体也。
“可”者,本文以“自以为是”解之。“欲”者,本文以“以为”解之。
所以,把“恒”内化之“中”,进行哲学的外化,把恒作“中”解,以“恒中”论之,其义如下:
道,自以为是其道者,相背于恒中之道也;所谓道及所能行以道者,恒中之道也。名,自以为是其名者,相背于恒中所名也。所谓名及所能为以名者,恒中之名也。无,是概括存在之始基的范畴。有,是概括存在之为存在的范畴。恒中之无以为无,是因为没有界定万物存在的时空坐标;恒中之有以为有,是因为界定了万物存在的时空坐标。无和有,同出于恒中之道;无和有,虽然不是一个名,却一同证明了恒中之道;无和有的道理很玄妙,恒中之道是解玄之门。
天下的人皆知美,但美却是出于自己之好恶。皆知善,但善却是出于自己对不善的理解。[所以,美之好恶,善和不善,本无定论,只有恒中以求]。
之所以能生出有和无的概念,之所以能知道难和易,之所以能比较长和短, 之所以能定高和下,之所以使意和声相合谐,之所以先后能相随,是由于恒中之界定。所以,“道”和“名”,恒中之论也。
在通行本第二章中,无最后“恒也”一句。显然,如果以通行本的解释,“恒”作“常”解,即“恒也”者,常也,则“非常道”、“非常名”,则与“常”相悖矣!
哲学反思表明,可言“道”者,相背于恒中之道。可“名”名者,相背于恒中之名。可以言说的不是道,因为所言道者,是恒中所言,所以不是“道”之自在。所名其名,不是其名,因为所以名者,是恒中所名,不是名之自在。由此可见“恒”之意蕴。恒常于天地之间者,中也。恒中于天地之间者,常也。常者,中也,久也。所以,主体之言道者,不能相背于恒中的主体性也。
显然,恒中之常者,中道也。有无者,主体之恒中所界定也。形而中者谓之人,恒中之有和恒中之无,是主体的形而中对应统一。有与无者,是对应中和的有和无。所以,主体论道,恒中之道也。主体之行,也必然是恒中之道也。
二. 恒道尚中
凡《帛书老子》之“恒”,均应以恒中之常道索解,以正其义。例解如下: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惨于欲得。故知足之足,恒足矣。(4)
“可”:以为是者;“欲”:以为。其*读为:为所欲为,以为是者,将铸成大罪。不知足将铸成大祸,为所欲为,以为是者,必然咎由自取。于恒中之道而知足,是为常足。
将欲取天下也,恒无事;及其有事也,不足以取天下矣。(5)
为以恒中之道治理天下,无为而无以为,天下太平。不以恒中之道治理天下,天下必乱。
圣人恒无心,以百性之心为心。(6)
圣人以恒中之道为心,无自心,无为无以为而体知百性之心。
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也。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7)
“德”者,得也。其义为:之所以尊道贵德,并不是因为道德具有官爵,而是因为得其恒中之常道,恒中于天地自然也。
牝恒以静胜牡。(8)
牝雌虽弱,却恒中守静,以胜牡雄。
民之从事也,恒于几成事而败之,故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9)
用民作事,不能自始自终用之以恒中之道,作事几无不败。如果自始自终都用以恒中之道,则无失败之事。
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此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10)
“两者”,于上文可知,“智”与“德”也。其*读为:以恒中之道判断“智”与“德”,就会以恒中之道把握玄德。玄德深远,反其形下器物之“智”,返朴归真,恒中而大顺。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民恒畏死,则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伐司杀者杀,是伐大匠斫也。夫伐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11)
使民于恒中之道,没有死之所畏,因此不必设刑杀以惧之。使民于恒中之道,民有死之所畏,是因为有主张为以刑杀治民者,把为以刑杀者杀之,就没有敢主张为以刑杀治民的人了。使民于恒中之道,民还畏于死,是因民于恒中所行,畏于主管刑杀的司法者。那些以刑杀司法者,是伐大匠之所伐,必自伤其手。所以,使民于恒中之道,不用司法刑杀。“夫”,当指为官大夫。
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12)
天之道无亲无疏,恒中之道,是天道之善,而为于人者。
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13)
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是为恒中之道。恒中之道使民无知无欲,使为官大夫知恒中以为己者,不敢弗为,则天下无不治矣。
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14)
圣人行以恒中之道,为善救人,无所弃之人。
为天下溪,恒德不离。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恒德乃足,复归于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恒德不忒。恒德不忒,复归于无极。(15)
无为无以为,行以恒中之道,是为恒德,恒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道恒无名。(16)
恒中之道,无为而无以为,无以名之,无为以为其用。
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名于 大。是以圣人之能成大也,以其不为大也,故能成大。(17)
恒中之道,万物所归,不为其主而无所为,曰小。恒中之道,万物所归,不为其主,无为而无以为之,曰大。是以圣人能成其大功者,无为而无以为,故能以恒中之道作为大道。大道无为而无以为。
三. 简要的哲学反思
《老子》曰:“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闻数穷,不若守於中。”(18)莫如守中,主体之论也。主体为中,恒中之道之所守也。守中者,中之用也。与《周易·坤·文言》的“君子黄中通理,美在其中”有统一的价值论承诺。《老子》中其它以恒中论道者,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等,均证明《老子》的恒中之道,一以贯之。
上述表明,把“恒”作“常”解,以“非常道”和“非常名”解读“非恒道”和“非恒名”,虽然是自汉以来、直至现代学界的主流意见,但却是误读了老子的思想。现代仍以王弼的恒常之解为本,这使老子的思想仍在后儒的解释性误区之中。对于老子哲学的思想理路,显然应重新认识,这对于正确认识中国哲学,复兴中国文化,以及对生命科学的研究都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推定“恒道”的意义为恒中之道,其与《帛书周易》的“易有大恒”具有形而中论哲学的统一性。由于《帛书周易》的思想体系是以“易有大恒”推定的恒中之道,因此在哲学高度表明了孔子与老子的哲学思想在恒中之道上的统一性。 (19)
《老子》的恒中之道,是中国哲学形而中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恒中之道所论及的哲学本体论,主体论及价值论,其哲学原理显然是与西方哲学不同的理论架构,因此不能以西方哲学的概念范畴进行解读。以西方哲学理路对《老子》进行的解读,将步入解释性误区,海德格尔的老子之思,证明了这一点。
《老子》的恒中之道与孔子的易学思想表明,以孔老为代表的先秦哲学是中国哲学的主体形式,虽然经过汉宋后儒的异化已面目全非,但是,在经过正本清源、推定以孔老为主体的中国哲学思想体系之后,中国的哲学文化将在人类文明的历史进路中大放异采。
注 释
(1) 把老子所著称为《道德经》,是后世所定。根据帛书, 应以《老子》冠之其书,所以,本文所指称《老子》者,包括通行本。凡引文,皆根据《帛书老子校注》,高明撰,中华书局1996年5月第1版。
(2) 《论语·尧曰》
(3) 《帛书老子校注》第211-230页。通行本第一、二章。
(4) 《帛书老子校注》第48页。通行本第四十六章。
(5) 《帛书老子校注》第57页。通行本第四十八章。
(6) 《帛书老子校注》第58页。通行本第四十九章。
(7) 《帛书老子校注》第69-71页。通行本第五十一章。
(8) 《帛书老子校注》第121页。通行本第六十一章。
(9) 《帛书老子校注》第138页。通行本第六十四章。
(10)《帛书老子校注》第143页。通行本第六十五章。
(11)《帛书老子校注》第180页。通行本第七十四章。
(12)《帛书老子校注》第217页。通行本第七十九章。
(13)《帛书老子校注》第237页。通行本第三章。
(14)《帛书老子校注》第365页。通行本第二十七章。
(15)《帛书老子校注》第369页。通行本第二十八章。
(16)《帛书老子校注》第397页。通行本第三十二章。
(17)《帛书老子校注》第407-412页。通行本第三十四章。
(18)《帛书老子校注》第244-246。通行本第五章。
(19) 关于“易有大恒”, 请参考拙作“《周易》思想体系与《说卦传》——论六十四卦卦序一文”。载于《第十二届周易与现代化国际研讨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