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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中心时报 张春华造谣诬陷记者刘来迎是什么目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1:55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9:37

《亚洲中心时报》记揭黑刘来迎
对蓬莱“王家乐夫人张春华”严正驳斥回应

张春华等:
近段时间,经公安部和山东省领导批复督办后,你丈夫王家乐、你弟弟张强涉嫌毒害农民工并“2.4活吃人肉”惨案的公诉审理,大案在此进入司法程序和攻关阶段。然而我发现,9月3日,为人妻、为人母、身为地方一名基层党的书记夫人的你竟然不顾做人的良知道德廉耻和事实根据,在你身边那个狗头军师的协助支持下仿效一直诋毁陷害我的违法恶徒海南假椰子大王孟克非、广东中山及广西博白贪官污吏等的方式,在互联上指名道姓地攻击造谣侮辱本人,胡言乱语称《亚洲中心时报》报所独家报道披露的两篇文章凭空捏造和杜撰,并诬陷记者本人“试图敲诈蓬莱市政府未遂而疯狂报复公安机关扩大事态和影响”,妄图以此诋毁记者文章、左右社会舆论扰乱视听、歪曲大案事实真相,以达到误导社会舆论、阻止案件的依法审理、审判程序和公正执法,这只是你和涉案家族团伙及地方恶势力的痴心妄想一厢情愿。不管你们有多少钱多少刀枪、 多大的幕后背景保护伞,也不管你如何串供重金收买贪官污吏、编造谎言抗拒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受害人不会答应、有良知正义的干部群众不会答应、全国广大读者不会答应、高悬的国徽国法不会答应、一切恪尽职守遵守新闻事件客观公正的新闻媒体和有道义良知的新闻记者更不会任你们的虎狼阴谋得逞、于朗朗乾坤晴天白下逃脱!
如果说我的两篇文章是虚构杜撰,那么你必须回答几个问题:1、你称你的弟弟张强没有非法拘禁毒打残害和“刀割活吃人肉”,甚至黑白颠倒说成是“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英雄壮举”,以此美化和标榜人间魔鬼转世行为。那么我倒要问问你,两名受害人孙世山、王维华被切掉的多块血淋淋的生肉难道“进了狗肚子猪肚子”里啦?难道消化掉变成狗屎狼屎就耍赖“死无对证”啦?2、难道说办案机关的案件讯问笔录也和证人证词和罪恶铁证也是伪造的?3、案发后,你到处放话称:“俺家有的是钱不怕告状”对吧?你们市政法委和宣传部的两名“进京公关灭火”领导为什么苦苦哀求北京新闻单位“千万不能给捅出去”,撒谎说“案件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那么究竟是谁家的“司法程序”?你老王家的还是人民国家政权的?4、既然你一家人很“冤枉”、那你为什么委托他人请我原单位领导送给我本人“一万元封口费”并遭到本人严词拒绝?你何必这样“客气和破费”呢?怎么又变成了“我敲诈政府未遂而报复蓬莱公安机关了”呢?难道你这个以书记夫人而自居的老板娘造谣陷害他人就一点也脸红羞耻?难道你的嘴巴是大粪桶变的?5、 我拒绝贿赂愤然从《国际日报》中国轻工专版编辑部辞职来到《亚洲中心时报》继续揭露大案真相,文章发表后你和当地政府为什么勾结报社领导、采用原海南假“椰子大王”孟克非曾迫害我使用的卑鄙手法将我开除、即不说明理由又拒绝向我出示书面处理决定?6、你们这一次贿赂给《亚洲中心时报》报社个别领导多少现金?该报社领导是怎样向你们“报喜通报我再次被开除迫害的情况的?一个小小的老板暴发户竟然如此疯狂“上下通天”、是你们市里哪个领导如此逆天行道在明火执仗为你们撑腰?案发当时,你弟弟多次所在人前炫耀的“某市领导那里没有问题、不必要打招呼了”所指的是哪个人?为何同时逼迫受害人承认“自己割肉自己吃掉”?7、“2.4活吃人肉”惨案发生后,你和贵丈夫王家乐为何委托当地黑势力犯罪团伙头目之一的黄某软硬兼施、逼迫受害人接受你的“霸王私了协议”?为何逼迫对方放弃对王家乐、张强等多名涉案凶手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不准接触新闻记者?同时向受害人敲诈两万元现金作为“说和费”?8、你为什么将倒打一耙所编造的诬陷受害人材料出示给受害人、但自己却不敢签名按手印?9、你“活吃人肉”的弟弟张强“先生”为什么入狱后竟然狂言要杀掉受害人全家老少、并恐吓逼迫受害人,造成孙世山躲避逃亡他乡至今未归、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体?10、最近知情者向我透露:你弟弟张强和你身为基层党的书记的王家乐“先生”是否真的放出话来,要“集合队伍进京杀掉我、来个活吃全人”、是否有此事?
以上十个问题你必须直面回答我。同时,如果你和家人坚持认为我的两篇重大独家揭黑文章存在严重杜撰编造,你完全可以向我和原单位所在辖区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控告和起诉“讨要说法”、好趁机“敲诈我一把”、或者办我个诬告罪?你也可以“继承你书记丈夫的光荣传统和迫害乡邻的遗志”亲自挂帅远征、带上你那欺压鱼肉百姓的黑势力大小两劳释放人员魔鬼狗崽子们,掂上杀牛刀、扛上煤气灶和啤酒进京活捉我,干脆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下就地饱餐一顿。这样,即可以灭了我揭露你们丑恶罪行的“威风”、又可以直接大长你等吃人恶魔刽子手们作恶造孽给党抹黑添乱并创造人间奇迹的“志气”。我可以随时“敬候”你们“队伍的到来”,并接受你“义举和审判”!千万别忘了带足为上庭编造的“证据材料”。
但有一条我要提醒你们,要干掉我就要干得利索痛快点,不然就晚了。因为我本人和新闻同仁们正在密切关注着本你家族涉黑大案的进展情况,记录着每天所出现任何问题状况,我在蓬莱和烟台,我们有千万双高度警觉的“眼睛和耳朵”,只要罪大恶极的吃人者、你的弟弟张强和你“人民选出来的党的好基层领导”王家乐丈夫,一天不“认罪伏法”,我就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人生信念,“虎狼不除誓不收兵罢休”!

祝你中秋家庭团圆快乐 敬候你的“佳音”

《亚洲中心时报》原深度报道部主任、首席记者,蓬莱“2.4活吃人肉”惨案主要新闻采写报道人:刘来迎于北京西城区
2010年9月6日凌晨2时

后附:张春华委托狗头军师编造的所谓“回应挑战书”

亚洲中心时报记者,你有回应吗?你了解事情的具体细节吗?你看到过孙世山在2010年1月26号签字的工程款收条和工程款结算已清的收据吗?工程是王家乐和李亮基承包给谭志祥的,你有什么资格在工程都结算清以后三番五次带李军等人来王家乐家?李军是什么人?与你(孙世山)什么关系?与王家乐又有什么关系?李军是干什么的?他每件事都要参与!你带李军上王家乐家不是敲诈又是什么?你三番五次伙同社会地痞流氓私闯民宅,还自诩为讨要血汗工钱的农民!你对得起你共产党员的身份吗?你难道不为你所做过的一切感到羞耻吗?就在工程结算当天孙世山就跟王家乐余外索要8000元人民币!孙世山就是看王家乐老实好欺负,才一而再再而三的前来敲诈勒索!这一切你们都如实了解过吗?亚洲中心时报的记者们,你们为了提高亚洲中心时报的发行量,居然发表了这样的脱离事实的、欺骗广大读者的扭曲事实的报道!

蓬莱“民工讨要工钱被生吃人肉”一案真实情况反映

尊敬的上级领导及有良知、有正义之心的公民:

我叫张春华,女,是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店上村村委会主任王家乐的妻子,也就是蓬莱市所谓生吃人肉一案的当事人张强的姐姐。现在蓬莱网上炒作的所谓生吃人肉一案非常厉害,张强因为涉嫌故意伤人罪被逮捕。我作为案件的知情者,我觉得有必要向领导以及公众将案件真实情况反映一下,还王家乐和张强一个清白,让领导和公众知道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事件起因如下:

张强和王家乐都是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有名的企业家,张强经营一家电子厂,从事出口业务,销往韩国等国家。王家乐任蓬莱市潮水镇店上村村委会主任、潮水果品协会副会长。从事一家果品加工企业,销往国内外。我和张强既是姐弟又是企业合作伙伴。他俩从来没有犯罪前科,没有违法记录,一直兢兢业业从事着外贸果品、食品加工业务。他俩为国家创造利税,为当地农民创造价值,解决当地富余农民的就业,一直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人民拥戴。两人并不是网上炒作所谓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恶霸流氓,这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不负责任的记者所渲染的并非事实真相,导致群众、党和国家领导人被蒙蔽。尤其是亚洲中心时报的记者,是由于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相应的好处费,所以打着宣扬正义的旗帜,对蓬莱当地的政府和公安机关进行打击报复,扩大影响,达到其不良用心。网络以及报纸上所谓王家乐欠农民工的工钱,农民工前去讨要被殴打割肉纯属捏造。

2008年10月,王家乐与平李村书记共同中标承包潮水镇政府砌河道工程,后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谭志祥,因孙世山的战友系本地派出所干警,出面让谭志祥再次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孙世山、王维华。该工程2009年10月月底基本完工。(工程至今尚未完工),2010年1月26日王家乐将工程款及材料费与谭志祥结算完毕,当时孙世山也在场。谭志祥让王家乐将款项打到孙世山银行卡上。至此我丈夫与谭志祥及孙世山等人的河道工程转让合同终止,双方再也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

2010年1月29日,孙世山让当地黑社会头目李军带了四个社会闲杂人员到我家闹事。李军声称:“孙世山分包的工程赔了,让我来跟你要10万块,如果不给,让你们全家过不好年。”面对李军的这种无理行径,我丈夫王家乐耐心解释所有工程款都已经付清了,并且将相关的证明单据出示给李军等人看。不料李军等人根本不予理会,又分别于2月1日和2月3日再次带着那四人来我家大吵大闹,声称:“不管那十万块是不是工程款都必须交出来,否则腊月二十八我们就要不客气了,不然就让你们见点什么。”

2月4日早晨,我丈夫又接到了李军的恐吓电话,扬言当天上午还要来我家要钱,如果不给的话就要让我们全家见点什么。。。这些话让我们全家陷入恐慌之中,情急之下我打电话找我弟弟张强商量,张强当时和几个朋友在一起玩,闻讯一起来到我家,正好遇上了再次前来寻衅滋事的李军、孙世山等人。因言语不和,双方在我家院子里动起手来。我丈夫见状立即报了警。

2月10日,王家乐、张强因打伤孙世山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面对李军等人的多次私闯民宅和恐吓威胁,万般无奈之下,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双方发生争执,最后导致孙世山和王维华受伤。对于致人受伤的结果我们愿意给予赔偿。并且于4月15日,孙世山找人出面协调,让我和孙世山、王维华签订和解协议,自愿赔偿对方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款项共计人民币十八万元整,协议上约定:从此对方不再追究此事,不再以任何理由到任何部门上访。这十八万当天已经付到对方手上,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然而孙世山出尔反尔,在他拿到钱后又在网上造谣捏造诬陷我们“民工讨要工钱反被割肉”的谣言,这纯属造谣。由孙世山签字的工程总量及工程总工程款756652元,还有最后一笔王维华签字的工程款的银行转款凭条。

孙世山三番五次带人进我家敲诈,反而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有逼着掏钱还有逼着拿钱的吗?凡是有良知有正义的公民,你们看一看现在的世道,上面有人有战友,就能把白的说成黑的吗?没有公理和正义吗?孙世山的战友们,难道你们从中分钱了吗?要不怎么能把一个流氓社会的人渣,说成是一个为了讨要工钱的朴实的农民。孙世山你把这么多的工程款分发给民工了吗,至今雇佣我们当地周边村庄的民工的工资还未发!孙世山你自知是一个共产党员,难道你这不是在给共产党脸上抹黑吗?在网上造谣说假话,对得起人字这两撇吗?孙世山的战友们,你们有有良知的吗!孙世山的领导们你们被孙世山蒙骗这么长时间也该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以上情况属实,我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张春华

2010年9月3日

回答者: wangchongqqw12 - 一级 2010-9-4 08:26

中国有钱人就是这样,横行乡里,其实村支部书记就是村霸,说白了就是黑社会。
中国有钱人的钱就是剥夺其他人的劳动获得的或者是投机倒把得来的,没有几个是正当的。
活吃人肉事件就是例子,这样的村官这样的地痞流氓甚至黑社会不整怎行,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难以巩固。和谐社会怎样建立。
其实个人认为还是个别的当权者的保护助长了一部分人的嚣张气焰。
现在挣钱没有地方政府官员或公安罩着根本不可能。
吃人肉事件看似小事,没有出人命,其实这比出人命更可怕。是给人心理造成的伤害巨大啊。也希望有关政府给个交代。让百姓过上平安的日子。
这件事主要是幕后的主使者,要一究到底,打倒保护伞。
再就是现行的法律对打架斗殴的刑罚太轻了。只要不出人命就没事,这对受害人不公平,也助长了地痞流氓,不从小处防微杜渐,非等出了人命造成重大损失才管,那就晚了。
回答者: 123.169.56.* 2010-9-4 13:07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9:41

做为蓬莱人我来说两句,咋一看张春华的文章和言论及两张单据,还真有些同情,可仔细一琢磨却觉得有些蹊跷,单据上的确有签字,不过很不正规,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呢?为什么不出示你们的合同?为什么没打一个正规的收条呢?
再者说做为蓬莱人,我大致听说过王家乐和孙世山的为人和一些事情,前者做出吃人的事情来,那就不屑一提了,但孙世山的确不是个坏人,除了穷一点儿。而且我还知道孙世山在零五年为救一个工人(这个工人放假后突发脑出血)自己搭了七千多元钱,不求任何回报。倒是事后这件善事让得病者的工友冒认了,不过冒认的人也不是有意的。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那个工友上了报纸、杂志、电视新闻,孙世山听说后置之一笑,并未公开说明。像这样的好人怎么会是张春华所说的那样坏,可见张本人人品就有些问题,当然还包括某种目的。
再说吃人肉的事,全蓬莱大人小孩没有不知道的,张春华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说是捏造,其言论可信度可想而知。纵观其言论有以下几个疑点:
一、说不欠孙世山的钱,为什么孙世山前去“敲诈”四次,而你们不报警抓人?难道你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原因?
二、说孙世山是黑社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哪个国家的黑社会如此窝囊,让人活吃人肉,还离家出逃。
三、说孙世山上门“敲诈”,为什么只去了三个人而且不做任何防备和计划,稀里糊涂的让人活吃了肉,世上有这么愚蠢的敲诈者吗?
四、现在是法治社会,蓬莱政府和公安干警相当重视,如张春华所说,公安局的取证有问题吗?
五、孙世山做为一个小包工头,有多大的势力敢去敲诈一个财大气粗的乡村干部、商业会长?活吃人的事为什么没颠倒过来?
六、退一万步讲,孙世山没道理,那老实巴交的工人王维华也该让你们吃肉吗?你们家活吃人肉就是法律?那可是比枪毙还损的招,好人能干出来吗?
七、网友们发表个评论就会被你骂个狗血喷头,网上尚且如此霸道,可见在村里的为人难道不值得怀疑吗?村霸当习惯了吧?
八、早不见你的言论,而此时吃人的罪犯就要开庭了,你跳出来推翻所有的事实,你的目的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真以为可以颠倒黑白?恐怕天下有正义感的网民不会答应!
以上八个疑点,聪明睿智的网友和领导不妨研究研究,心里自然明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9:40

这几天不断在网上看到张春华的文章和言论,做为整个事件的参与者和知情者,曾经助纣为虐的我心怀愧疚,不断的遭受良心的谴责,我决心把事件的真相写出来,怀有质疑的网友可按线索查证。
事情从案发的前一天中午说起,中午王家乐在镇上跟某领导及某银行谭主任一起喝的酒,下午接到要工程款的电话,便让张强和王崇(王家乐之子)找到我们几个弟兄(还有别人)近二十人,拿了家伙什儿让教训一下孙世山。我们一帮人跟着王家乐和张强开着三辆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到了蓬莱,王家乐和张强先联系了他家在长岛县做社会大哥的亲戚,还有蓬莱某社会大哥,通报了要对孙某下手的事。王家乐在一个小区楼下(银行主任家)给银行谭主任打电话说这事儿,人家谭主任劝他赶快回家不要闹事,王家乐没听。晚上七点多钟在一家饭店的二楼找到孙世山,王家乐和张强让我们在楼下车里等他们的信号,他俩上楼去了。有二十多分钟两人被几个人客气地送下楼,其中就有孙世山,我以为此事完结了,后来王家乐和张强告诉我们第二天上午早作准备,说把孙世山骗到他家收拾。
第二天半上午,我们接到通知来到王家乐家,看见孙世山他们三个人正在沙发上和张强说话,张强见我们来了命令把孙世山、王伟华拖出去,我们几个人把受害人拖到院子,用镐柄打倒在地(我当时没动手,因为人太多。)。打完人后张强让人去找刀和煤气罐,当时我就想这事情恐怕要闹大。没注意是谁去拿了一把黑色的大号菜刀,王崇(王家乐的儿子)因为他家的煤气灶太高级,到邻居家借了一个带普通灶头的,然后张强就要割两个人的肉吃,跟孙世山同去的李军被拘禁在屋里,这时候出来也不敢放声。张强先割了王维华的一块儿肉生吃了,又来割孙世山的,也生吃下去,还说好吃,转头又去割王维华的肉在火上烤了烤,让人给他找啤酒,我看了直恶心想吐。张强吃完肉让人记录了孙世山和王维华家人的手机号码和座机号码以及孩子上学信息,并让人打通核实一下,我当时就觉得这事过分了。张强警告他们这事还不算完,并让王家乐报警说有人来家里闹事,我们大伙听说警察要来便都跑了,下午到王家乐家,王家乐给了我们一些钱,大年初一那天又给了一些,这便是案件从始至终的全过程。
案发至今,这事儿果然闹大了,说句实话我们也想淡出此案,对孙世山和王维华深表歉意。
再对张春华说几句,事已至此,你家有人撑腰只抓了张强和王家乐(后来取保候审),可我们几个兄弟抓的抓、判的判,你儿子王崇却没人过问,张强也不会重判,这事也该了结了,你何必又出来兴风作浪,扩大事态,难道要把我们抓的一个不剩才算罢休。
我声明保证此文章事件的真实性,谁说一句假话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我很怕也很累,不想再因为这事让我提心吊胆活一辈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9:40

《亚洲中心时报》记揭黑刘来迎
对蓬莱“王家乐夫人张春华”严正驳斥回应

张春华等:
近段时间,经公安部和山东省领导批复督办后,你丈夫王家乐、你弟弟张强涉嫌毒害农民工并“2.4活吃人肉”惨案的公诉审理,大案在此进入司法程序和攻关阶段。然而我发现,9月3日,为人妻、为人母、身为地方一名基层党的书记夫人的你竟然不顾做人的良知道德廉耻和事实根据,在你身边那个狗头军师的协助支持下仿效一直诋毁陷害我的违法恶徒海南假椰子大王孟克非、广东中山及广西博白贪官污吏等的方式,在互联上指名道姓地攻击造谣侮辱本人,胡言乱语称《亚洲中心时报》报所独家报道披露的两篇文章凭空捏造和杜撰,并诬陷记者本人“试图敲诈蓬莱市政府未遂而疯狂报复公安机关扩大事态和影响”,妄图以此诋毁记者文章、左右社会舆论扰乱视听、歪曲大案事实真相,以达到误导社会舆论、阻止案件的依法审理、审判程序和公正执法,这只是你和涉案家族团伙及地方恶势力的痴心妄想一厢情愿。不管你们有多少钱多少刀枪、 多大的幕后背景保护伞,也不管你如何串供重金收买贪官污吏、编造谎言抗拒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受害人不会答应、有良知正义的干部群众不会答应、全国广大读者不会答应、高悬的国徽国法不会答应、一切恪尽职守遵守新闻事件客观公正的新闻媒体和有道义良知的新闻记者更不会任你们的虎狼阴谋得逞、于朗朗乾坤晴天白下逃脱!
如果说我的两篇文章是虚构杜撰,那么你必须回答几个问题:1、你称你的弟弟张强没有非法拘禁毒打残害和“刀割活吃人肉”,甚至黑白颠倒说成是“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英雄壮举”,以此美化和标榜人间魔鬼转世行为。那么我倒要问问你,两名受害人孙世山、王维华被切掉的多块血淋淋的生肉难道“进了狗肚子猪肚子”里啦?难道消化掉变成狗屎狼屎就耍赖“死无对证”啦?2、难道说办案机关的案件讯问笔录也和证人证词和罪恶铁证也是伪造的?3、案发后,你到处放话称:“俺家有的是钱不怕告状”对吧?你们市政法委和宣传部的两名“进京公关灭火”领导为什么苦苦哀求北京新闻单位“千万不能给捅出去”,撒谎说“案件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那么究竟是谁家的“司法程序”?你老王家的还是人民国家政权的?4、既然你一家人很“冤枉”、那你为什么委托他人请我原单位领导送给我本人“一万元封口费”并遭到本人严词拒绝?你何必这样“客气和破费”呢?怎么又变成了“我敲诈政府未遂而报复蓬莱公安机关了”呢?难道你这个以书记夫人而自居的老板娘造谣陷害他人就一点也脸红羞耻?难道你的嘴巴是大粪桶变的?5、 我拒绝贿赂愤然从《国际日报》中国轻工专版编辑部辞职来到《亚洲中心时报》继续揭露大案真相,文章发表后你和当地政府为什么勾结报社领导、采用原海南假“椰子大王”孟克非曾迫害我使用的卑鄙手法将我开除、即不说明理由又拒绝向我出示书面处理决定?6、你们这一次贿赂给《亚洲中心时报》报社个别领导多少现金?该报社领导是怎样向你们“报喜通报我再次被开除迫害的情况的?一个小小的老板暴发户竟然如此疯狂“上下通天”、是你们市里哪个领导如此逆天行道在明火执仗为你们撑腰?案发当时,你弟弟多次所在人前炫耀的“某市领导那里没有问题、不必要打招呼了”所指的是哪个人?为何同时逼迫受害人承认“自己割肉自己吃掉”?7、“2.4活吃人肉”惨案发生后,你和贵丈夫王家乐为何委托当地黑势力犯罪团伙头目之一的黄某软硬兼施、逼迫受害人接受你的“霸王私了协议”?为何逼迫对方放弃对王家乐、张强等多名涉案凶手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不准接触新闻记者?同时向受害人敲诈两万元现金作为“说和费”?8、你为什么将倒打一耙所编造的诬陷受害人材料出示给受害人、但自己却不敢签名按手印?9、你“活吃人肉”的弟弟张强“先生”为什么入狱后竟然狂言要杀掉受害人全家老少、并恐吓逼迫受害人,造成孙世山躲避逃亡他乡至今未归、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体?10、最近知情者向我透露:你弟弟张强和你身为基层党的书记的王家乐“先生”是否真的放出话来,要“集合队伍进京杀掉我、来个活吃全人”、是否有此事?
以上十个问题你必须直面回答我。同时,如果你和家人坚持认为我的两篇重大独家揭黑文章存在严重杜撰编造,你完全可以向我和原单位所在辖区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控告和起诉“讨要说法”、好趁机“敲诈我一把”、或者办我个诬告罪?你也可以“继承你书记丈夫的光荣传统和迫害乡邻的遗志”亲自挂帅远征、带上你那欺压鱼肉百姓的黑势力大小两劳释放人员魔鬼狗崽子们,掂上杀牛刀、扛上煤气灶和啤酒进京活捉我,干脆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下就地饱餐一顿。这样,即可以灭了我揭露你们丑恶罪行的“威风”、又可以直接大长你等吃人恶魔刽子手们作恶造孽给党抹黑添乱并创造人间奇迹的“志气”。我可以随时“敬候”你们“队伍的到来”,并接受你“义举和审判”!千万别忘了带足为上庭编造的“证据材料”。
但有一条我要提醒你们,要干掉我就要干得利索痛快点,不然就晚了。因为我本人和新闻同仁们正在密切关注着本你家族涉黑大案的进展情况,记录着每天所出现任何问题状况,我在蓬莱和烟台,我们有千万双高度警觉的“眼睛和耳朵”,只要罪大恶极的吃人者、你的弟弟张强和你“人民选出来的党的好基层领导”王家乐丈夫,一天不“认罪伏法”,我就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人生信念,“虎狼不除誓不收兵罢休”!

祝你中秋家庭团圆快乐 敬候你的“佳音”

《亚洲中心时报》原深度报道部主任、首席记者,蓬莱“2.4活吃人肉”惨案主要新闻采写报道人:刘来迎于北京西城区
2010年9月6日凌晨2时

后附:张春华委托狗头军师编造的所谓“回应挑战书”

亚洲中心时报记者,你有回应吗?你了解事情的具体细节吗?你看到过孙世山在2010年1月26号签字的工程款收条和工程款结算已清的收据吗?工程是王家乐和李亮基承包给谭志祥的,你有什么资格在工程都结算清以后三番五次带李军等人来王家乐家?李军是什么人?与你(孙世山)什么关系?与王家乐又有什么关系?李军是干什么的?他每件事都要参与!你带李军上王家乐家不是敲诈又是什么?你三番五次伙同社会地痞流氓私闯民宅,还自诩为讨要血汗工钱的农民!你对得起你共产党员的身份吗?你难道不为你所做过的一切感到羞耻吗?就在工程结算当天孙世山就跟王家乐余外索要8000元人民币!孙世山就是看王家乐老实好欺负,才一而再再而三的前来敲诈勒索!这一切你们都如实了解过吗?亚洲中心时报的记者们,你们为了提高亚洲中心时报的发行量,居然发表了这样的脱离事实的、欺骗广大读者的扭曲事实的报道!

蓬莱“民工讨要工钱被生吃人肉”一案真实情况反映

尊敬的上级领导及有良知、有正义之心的公民:

我叫张春华,女,是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店上村村委会主任王家乐的妻子,也就是蓬莱市所谓生吃人肉一案的当事人张强的姐姐。现在蓬莱网上炒作的所谓生吃人肉一案非常厉害,张强因为涉嫌故意伤人罪被逮捕。我作为案件的知情者,我觉得有必要向领导以及公众将案件真实情况反映一下,还王家乐和张强一个清白,让领导和公众知道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事件起因如下:

张强和王家乐都是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有名的企业家,张强经营一家电子厂,从事出口业务,销往韩国等国家。王家乐任蓬莱市潮水镇店上村村委会主任、潮水果品协会副会长。从事一家果品加工企业,销往国内外。我和张强既是姐弟又是企业合作伙伴。他俩从来没有犯罪前科,没有违法记录,一直兢兢业业从事着外贸果品、食品加工业务。他俩为国家创造利税,为当地农民创造价值,解决当地富余农民的就业,一直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人民拥戴。两人并不是网上炒作所谓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恶霸流氓,这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不负责任的记者所渲染的并非事实真相,导致群众、党和国家领导人被蒙蔽。尤其是亚洲中心时报的记者,是由于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相应的好处费,所以打着宣扬正义的旗帜,对蓬莱当地的政府和公安机关进行打击报复,扩大影响,达到其不良用心。网络以及报纸上所谓王家乐欠农民工的工钱,农民工前去讨要被殴打割肉纯属捏造。

2008年10月,王家乐与平李村书记共同中标承包潮水镇政府砌河道工程,后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谭志祥,因孙世山的战友系本地派出所干警,出面让谭志祥再次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孙世山、王维华。该工程2009年10月月底基本完工。(工程至今尚未完工),2010年1月26日王家乐将工程款及材料费与谭志祥结算完毕,当时孙世山也在场。谭志祥让王家乐将款项打到孙世山银行卡上。至此我丈夫与谭志祥及孙世山等人的河道工程转让合同终止,双方再也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

2010年1月29日,孙世山让当地黑社会头目李军带了四个社会闲杂人员到我家闹事。李军声称:“孙世山分包的工程赔了,让我来跟你要10万块,如果不给,让你们全家过不好年。”面对李军的这种无理行径,我丈夫王家乐耐心解释所有工程款都已经付清了,并且将相关的证明单据出示给李军等人看。不料李军等人根本不予理会,又分别于2月1日和2月3日再次带着那四人来我家大吵大闹,声称:“不管那十万块是不是工程款都必须交出来,否则腊月二十八我们就要不客气了,不然就让你们见点什么。”

2月4日早晨,我丈夫又接到了李军的恐吓电话,扬言当天上午还要来我家要钱,如果不给的话就要让我们全家见点什么。。。这些话让我们全家陷入恐慌之中,情急之下我打电话找我弟弟张强商量,张强当时和几个朋友在一起玩,闻讯一起来到我家,正好遇上了再次前来寻衅滋事的李军、孙世山等人。因言语不和,双方在我家院子里动起手来。我丈夫见状立即报了警。

2月10日,王家乐、张强因打伤孙世山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面对李军等人的多次私闯民宅和恐吓威胁,万般无奈之下,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双方发生争执,最后导致孙世山和王维华受伤。对于致人受伤的结果我们愿意给予赔偿。并且于4月15日,孙世山找人出面协调,让我和孙世山、王维华签订和解协议,自愿赔偿对方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款项共计人民币十八万元整,协议上约定:从此对方不再追究此事,不再以任何理由到任何部门上访。这十八万当天已经付到对方手上,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然而孙世山出尔反尔,在他拿到钱后又在网上造谣捏造诬陷我们“民工讨要工钱反被割肉”的谣言,这纯属造谣。由孙世山签字的工程总量及工程总工程款756652元,还有最后一笔王维华签字的工程款的银行转款凭条。

孙世山三番五次带人进我家敲诈,反而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有逼着掏钱还有逼着拿钱的吗?凡是有良知有正义的公民,你们看一看现在的世道,上面有人有战友,就能把白的说成黑的吗?没有公理和正义吗?孙世山的战友们,难道你们从中分钱了吗?要不怎么能把一个流氓社会的人渣,说成是一个为了讨要工钱的朴实的农民。孙世山你把这么多的工程款分发给民工了吗,至今雇佣我们当地周边村庄的民工的工资还未发!孙世山你自知是一个共产党员,难道你这不是在给共产党脸上抹黑吗?在网上造谣说假话,对得起人字这两撇吗?孙世山的战友们,你们有有良知的吗!孙世山的领导们你们被孙世山蒙骗这么长时间也该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以上情况属实,我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张春华

2010年9月3日

回答者: wangchongqqw12 - 一级 2010-9-4 08:26

中国有钱人就是这样,横行乡里,其实村支部书记就是村霸,说白了就是黑社会。
中国有钱人的钱就是剥夺其他人的劳动获得的或者是投机倒把得来的,没有几个是正当的。
活吃人肉事件就是例子,这样的村官这样的地痞流氓甚至黑社会不整怎行,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难以巩固。和谐社会怎样建立。
其实个人认为还是个别的当权者的保护助长了一部分人的嚣张气焰。
现在挣钱没有地方政府官员或公安罩着根本不可能。
吃人肉事件看似小事,没有出人命,其实这比出人命更可怕。是给人心理造成的伤害巨大啊。也希望有关政府给个交代。让百姓过上平安的日子。
这件事主要是幕后的主使者,要一究到底,打倒保护伞。
再就是现行的法律对打架斗殴的刑罚太轻了。只要不出人命就没事,这对受害人不公平,也助长了地痞流氓,不从小处防微杜渐,非等出了人命造成重大损失才管,那就晚了。
回答者: 123.169.56.* 2010-9-4 13:07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9:44

做为蓬莱人我来说两句,咋一看张春华的文章和言论及两张单据,还真有些同情,可仔细一琢磨却觉得有些蹊跷,单据上的确有签字,不过很不正规,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呢?为什么不出示你们的合同?为什么没打一个正规的收条呢?
再者说做为蓬莱人,我大致听说过王家乐和孙世山的为人和一些事情,前者做出吃人的事情来,那就不屑一提了,但孙世山的确不是个坏人,除了穷一点儿。而且我还知道孙世山在零五年为救一个工人(这个工人放假后突发脑出血)自己搭了七千多元钱,不求任何回报。倒是事后这件善事让得病者的工友冒认了,不过冒认的人也不是有意的。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那个工友上了报纸、杂志、电视新闻,孙世山听说后置之一笑,并未公开说明。像这样的好人怎么会是张春华所说的那样坏,可见张本人人品就有些问题,当然还包括某种目的。
再说吃人肉的事,全蓬莱大人小孩没有不知道的,张春华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说是捏造,其言论可信度可想而知。纵观其言论有以下几个疑点:
一、说不欠孙世山的钱,为什么孙世山前去“敲诈”四次,而你们不报警抓人?难道你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原因?
二、说孙世山是黑社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哪个国家的黑社会如此窝囊,让人活吃人肉,还离家出逃。
三、说孙世山上门“敲诈”,为什么只去了三个人而且不做任何防备和计划,稀里糊涂的让人活吃了肉,世上有这么愚蠢的敲诈者吗?
四、现在是法治社会,蓬莱政府和公安干警相当重视,如张春华所说,公安局的取证有问题吗?
五、孙世山做为一个小包工头,有多大的势力敢去敲诈一个财大气粗的乡村干部、商业会长?活吃人的事为什么没颠倒过来?
六、退一万步讲,孙世山没道理,那老实巴交的工人王维华也该让你们吃肉吗?你们家活吃人肉就是法律?那可是比枪毙还损的招,好人能干出来吗?
七、网友们发表个评论就会被你骂个狗血喷头,网上尚且如此霸道,可见在村里的为人难道不值得怀疑吗?村霸当习惯了吧?
八、早不见你的言论,而此时吃人的罪犯就要开庭了,你跳出来推翻所有的事实,你的目的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真以为可以颠倒黑白?恐怕天下有正义感的网民不会答应!
以上八个疑点,聪明睿智的网友和领导不妨研究研究,心里自然明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9:45

这几天不断在网上看到张春华的文章和言论,做为整个事件的参与者和知情者,曾经助纣为虐的我心怀愧疚,不断的遭受良心的谴责,我决心把事件的真相写出来,怀有质疑的网友可按线索查证。
事情从案发的前一天中午说起,中午王家乐在镇上跟某领导及某银行谭主任一起喝的酒,下午接到要工程款的电话,便让张强和王崇(王家乐之子)找到我们几个弟兄(还有别人)近二十人,拿了家伙什儿让教训一下孙世山。我们一帮人跟着王家乐和张强开着三辆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到了蓬莱,王家乐和张强先联系了他家在长岛县做社会大哥的亲戚,还有蓬莱某社会大哥,通报了要对孙某下手的事。王家乐在一个小区楼下(银行主任家)给银行谭主任打电话说这事儿,人家谭主任劝他赶快回家不要闹事,王家乐没听。晚上七点多钟在一家饭店的二楼找到孙世山,王家乐和张强让我们在楼下车里等他们的信号,他俩上楼去了。有二十多分钟两人被几个人客气地送下楼,其中就有孙世山,我以为此事完结了,后来王家乐和张强告诉我们第二天上午早作准备,说把孙世山骗到他家收拾。
第二天半上午,我们接到通知来到王家乐家,看见孙世山他们三个人正在沙发上和张强说话,张强见我们来了命令把孙世山、王伟华拖出去,我们几个人把受害人拖到院子,用镐柄打倒在地(我当时没动手,因为人太多。)。打完人后张强让人去找刀和煤气罐,当时我就想这事情恐怕要闹大。没注意是谁去拿了一把黑色的大号菜刀,王崇(王家乐的儿子)因为他家的煤气灶太高级,到邻居家借了一个带普通灶头的,然后张强就要割两个人的肉吃,跟孙世山同去的李军被拘禁在屋里,这时候出来也不敢放声。张强先割了王维华的一块儿肉生吃了,又来割孙世山的,也生吃下去,还说好吃,转头又去割王维华的肉在火上烤了烤,让人给他找啤酒,我看了直恶心想吐。张强吃完肉让人记录了孙世山和王维华家人的手机号码和座机号码以及孩子上学信息,并让人打通核实一下,我当时就觉得这事过分了。张强警告他们这事还不算完,并让王家乐报警说有人来家里闹事,我们大伙听说警察要来便都跑了,下午到王家乐家,王家乐给了我们一些钱,大年初一那天又给了一些,这便是案件从始至终的全过程。
案发至今,这事儿果然闹大了,说句实话我们也想淡出此案,对孙世山和王维华深表歉意。
再对张春华说几句,事已至此,你家有人撑腰只抓了张强和王家乐(后来取保候审),可我们几个兄弟抓的抓、判的判,你儿子王崇却没人过问,张强也不会重判,这事也该了结了,你何必又出来兴风作浪,扩大事态,难道要把我们抓的一个不剩才算罢休。
我声明保证此文章事件的真实性,谁说一句假话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我很怕也很累,不想再因为这事让我提心吊胆活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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