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写字楼有哪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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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2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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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6 11:50
摘要:写字楼市场流行两大评定标准,一是甲级写字楼,二是5A写字楼。所谓甲级写字楼,实为一种通行叫法,并没有固定标准,对于写字楼,几乎无反例,其无疑是投资和购买写字楼的第一要素。你知道转让写字楼有哪些平台吗?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转让写字楼有哪些平台
赶集网
赶集网成立于2005年,是专业的分类信息网,为用户提供房屋租售、二手物品买卖、招聘求职、车辆买卖、宠物票务、教育培训、同城活动及交友、团购等众多本地生活及商务服务类信息。赶集网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广州、深圳设有分公司,并在全国375个主要城市开通分站,服务遍布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
网站的主要板块有:赶集招聘、赶集租房、赶集二手房、赶集二手网、赶集二手车、赶集生活服务等。
58同城
58同城成立于2005年12月12日,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目前共拥有27家直销分公司。网站定位于本地社区及免费分类信息服务,帮助人们解决生活和工作所遇到的难题。
安居客
安居客成立于2007年1月的安居客是国内第一房地产租售服务平台,专注于房地产租售信息服务。安居客以“帮助人们实现家的梦想”为企业愿景,全面覆盖新房、二手房、租房、商业地产四大业务,同时为开发商与经纪人提供高效的网络推广平台。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超过31个城市均设有分公司。
搜房网
搜房网是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家居网络平台,一直引领新房、二手房、租房、家居、房地产研究等领域的互联网创新,在PC及移动领域均处于领先的地位。根据DCCI第三方数据显示,2014年搜房网PC平台用户浏览量和独立访客数始终领先,位居第一。
二、转让写字楼注意事项
首先、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1.申请归还出售方的银行贷款;
2.领取抵押注销文件;
3.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4.办理退保手续;
5.出售方向上海*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申请补缴1601-1603室土地出让金及附相关资料;
6.长宁区房地产测绘管理办公室出具分摊土地面积的查阅单;
7.对1601-1603室房屋所分摊的土地进行评估(评估费由*承担);
8.售方与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合同签署后15日内支付10%出让金,60日内支付90%);
9.到出售方的开户银行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缴纳土地出让金(收款人为长宁区财政局);
10.到工商局开具《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变化证明》(由于公司注册号变化);
11.请并缴纳契税;
12.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缴纳每套房屋的交易手续费,取得二份收件收据;
13.取得1601-1603室的产权证及剩余房屋的新产权证。
其次、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
14.双方就三套办公室分别网签《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15.委托一级资质评估公司对转让的办公室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16.将评估报告交不动产交易中心的核价公司审核;
17.向交易中心档案室调取原购房合同及契税单(因为出售方遗失了资料);
18.向开发商调取原购房*(因为出售方遗失了资料);
19.出售方开具**(若没有开票资格,向所在税务所申请);
20.交易中心的税务部门出具《土地*纳税联系单》;
21.由出售方所在地的税务所核定土地*(土地*纳税申报表);
22.纳税完毕后,税务所当场出具《土地*完税联系单》及税收完税证明;
23.凭《土地*完税联系单》,双方到交易中心税务部门办理审税,出售方缴纳*及附加5.65%,买受方缴纳契税3%及印花税0.05%;
24.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缴纳交易手续费等,取得收件收据;
25.买受方凭收件收据领取不动产权证;
26.买受方凭产权证办理抵押,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并支付给出售方;
27.出售方交房给买受方。
三、转让交易的注意事项:
1.划拨性质的土地需要缴纳出让金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时,不知道划拨性质的土地要缴纳出让金,由于出让金金额很大,双方对出让金的承担发生了分歧。后经律师斡旋,双方同意按照土地使用年限的比例承担出让金,但是土地出让合同及缴纳主体还是出售方。出售方缴纳了出让金及契税等,更换产权证后,才能出售该房屋。
本案中,出售方持有二层办公楼,且全部登记于一本房地产证,起初规土局建议一次性补缴全部土地出让金。考虑到出售方的资金压力以及划拨用地的无使用期限的优势,律师建议出售方仅就本次出售的房屋补缴土地出让金。由于本次出售的房屋没有登记分摊的土地面积,故还需要长宁区房地产测绘管理办公室出具分摊土地面积的查阅单,将该查阅单提供给规土局。
如果遇到交易的办公楼土地为划拨性质,应引起双方注意并预留充分的交易时间,以防违约。
2.如何开具售房*
若个人出售房屋中,一般由税务部门代开售房*;若是出售方是公司,一般由出售方自行开票。出售方可以开具*普通*,也可以开具*专用*。由于本次交易中,买受方是公司,需要开具*专用*进行抵扣,减少购房成本。
出售方虽是一般纳税人,但选择的是简易征收,没有开具大额*的功能。为完成交易,出售方特向登记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批准了临时开具大额*的功能。*格式要跟交易中心的税务部门确认好,*要注明:货物名称商品房及产证号码、单位平方米、数量指建筑面积、金额(可以分几张*),*备注中写明房屋地址及合同金额。
3.出售方如何缴税
土地*是在出售方公司所在的税务所进行核定并缴纳的。通常,由税务专管员就土地*先进行计算,交税务所领导批准后,再到税务所柜台进行申报纳税。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土地出让金等特殊项目,且营改增又刚实行不久,税务软件不完善,税务所内部对核定方案也有不同理解,因此,协助出售方与税务所沟通如何正确计算土地*是本次律师法律服务的难点。
本次交易中,由于出售的几套房屋均登记于一本产证上,只有一个产证编号,受税务部门软件功能*,各单元的土地*虽独立核算交纳,但进入税务软件系统时,只能合并申报,最终税务所也只能开具一张土地**,且各单元应交纳的土地*金额也无法分列。
缴纳完毕土地*后,再到交易中心的税务部门办理*的申报纳税。
若评估价高于*金额,土地*、*、契税都是以评估价为依据缴纳,而不是*金额。出售方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由于出售办公楼等非住宅,都是差额纳税的,所以原来的购房合同、*、税单非常重要,千万要保管好。若不提供原来的购房凭证,就无法抵扣,会多缴非常多的税,那时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