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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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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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15:51
可以挂在“专项应付款”下,并附免税的文件,待开发完成后冲减开发成本。追问请问 为什麽是应付?
我们是3月拿到的土地证 11月拿到的土地款返还 要怎么做账呢?
有的说要在土地使用50年内平均摊销 做营业外收入 可是这个不就要交税了吗 我们还在筹建期 没有收入
追答土地款返还从收到时做账,即从11月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土地款返还
工业用地一般为50年。不过这项收入你们不是有免税文件吗?
填制会计报表时,挂在“专项应付款”下(若格式报表没有此科目,可以放在其他应付款下);填制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时,总收入中填列计入,再在不征税收入中填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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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15:51
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奖励,在账务处理上,一般是将其归属于*补助性质,计入“营业外收入”,可自行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有关土地出让金的两条规定。
但这个处理有争议,税务部门认为是返还业务,应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而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2006)》(财会〔2006〕3号)的规定,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比如在2010年度以来的土地*清算过程中,根据发放的《土地*清算手册》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返还土地出让金或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奖励款应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基层税务机关在进行土地*清算管理时,一般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这个问题在不同的会计税务处理上的差异,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去和直接管辖的税务机关沟通再决定。以前我们代理过类似的偷税而被刑罚处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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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15:52
土地出让金有以下返还方式:
第一、*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第二、*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第三、*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第五、*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第六、*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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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15:52
这个难道不是会计问题 吗,你问律师我们也不知道啊,建议询问当地税务行政部门或者到会计问题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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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3 16:48
可以挂在“专项应付款”下,并附免税的文件,待开发完成后冲减开发成本。追问请问 为什麽是应付?
我们是3月拿到的土地证 11月拿到的土地款返还 要怎么做账呢?
有的说要在土地使用50年内平均摊销 做营业外收入 可是这个不就要交税了吗 我们还在筹建期 没有收入
追答土地款返还从收到时做账,即从11月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土地款返还
工业用地一般为50年。不过这项收入你们不是有免税文件吗?
填制会计报表时,挂在“专项应付款”下(若格式报表没有此科目,可以放在其他应付款下);填制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时,总收入中填列计入,再在不征税收入中填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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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15:51
可以挂在“专项应付款”下,并附免税的文件,待开发完成后冲减开发成本。追问请问 为什麽是应付?
我们是3月拿到的土地证 11月拿到的土地款返还 要怎么做账呢?
有的说要在土地使用50年内平均摊销 做营业外收入 可是这个不就要交税了吗 我们还在筹建期 没有收入
追答土地款返还从收到时做账,即从11月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土地款返还
工业用地一般为50年。不过这项收入你们不是有免税文件吗?
填制会计报表时,挂在“专项应付款”下(若格式报表没有此科目,可以放在其他应付款下);填制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时,总收入中填列计入,再在不征税收入中填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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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3 16:49
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奖励,在账务处理上,一般是将其归属于*补助性质,计入“营业外收入”,可自行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有关土地出让金的两条规定。
但这个处理有争议,税务部门认为是返还业务,应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而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2006)》(财会〔2006〕3号)的规定,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比如在2010年度以来的土地*清算过程中,根据发放的《土地*清算手册》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返还土地出让金或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奖励款应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基层税务机关在进行土地*清算管理时,一般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这个问题在不同的会计税务处理上的差异,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去和直接管辖的税务机关沟通再决定。以前我们代理过类似的偷税而被刑罚处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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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3 16:49
土地出让金有以下返还方式:
第一、*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第二、*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第三、*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第五、*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第六、*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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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15:51
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奖励,在账务处理上,一般是将其归属于*补助性质,计入“营业外收入”,可自行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有关土地出让金的两条规定。
但这个处理有争议,税务部门认为是返还业务,应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而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2006)》(财会〔2006〕3号)的规定,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比如在2010年度以来的土地*清算过程中,根据发放的《土地*清算手册》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返还土地出让金或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奖励款应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基层税务机关在进行土地*清算管理时,一般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这个问题在不同的会计税务处理上的差异,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去和直接管辖的税务机关沟通再决定。以前我们代理过类似的偷税而被刑罚处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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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3 16:50
这个难道不是会计问题 吗,你问律师我们也不知道啊,建议询问当地税务行政部门或者到会计问题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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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15:52
土地出让金有以下返还方式:
第一、*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第二、*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第三、*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第五、*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第六、*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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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难道不是会计问题 吗,你问律师我们也不知道啊,建议询问当地税务行政部门或者到会计问题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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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挂在“专项应付款”下,并附免税的文件,待开发完成后冲减开发成本。追问请问 为什麽是应付?
我们是3月拿到的土地证 11月拿到的土地款返还 要怎么做账呢?
有的说要在土地使用50年内平均摊销 做营业外收入 可是这个不就要交税了吗 我们还在筹建期 没有收入
追答土地款返还从收到时做账,即从11月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土地款返还
工业用地一般为50年。不过这项收入你们不是有免税文件吗?
填制会计报表时,挂在“专项应付款”下(若格式报表没有此科目,可以放在其他应付款下);填制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时,总收入中填列计入,再在不征税收入中填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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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15:51
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奖励,在账务处理上,一般是将其归属于*补助性质,计入“营业外收入”,可自行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有关土地出让金的两条规定。
但这个处理有争议,税务部门认为是返还业务,应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而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2006)》(财会〔2006〕3号)的规定,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比如在2010年度以来的土地*清算过程中,根据发放的《土地*清算手册》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返还土地出让金或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奖励款应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基层税务机关在进行土地*清算管理时,一般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这个问题在不同的会计税务处理上的差异,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去和直接管辖的税务机关沟通再决定。以前我们代理过类似的偷税而被刑罚处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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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有以下返还方式:
第一、*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第二、*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第三、*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第五、*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第六、*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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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难道不是会计问题 吗,你问律师我们也不知道啊,建议询问当地税务行政部门或者到会计问题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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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挂在“专项应付款”下,并附免税的文件,待开发完成后冲减开发成本。追问请问 为什麽是应付?
我们是3月拿到的土地证 11月拿到的土地款返还 要怎么做账呢?
有的说要在土地使用50年内平均摊销 做营业外收入 可是这个不就要交税了吗 我们还在筹建期 没有收入
追答土地款返还从收到时做账,即从11月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土地款返还
工业用地一般为50年。不过这项收入你们不是有免税文件吗?
填制会计报表时,挂在“专项应付款”下(若格式报表没有此科目,可以放在其他应付款下);填制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时,总收入中填列计入,再在不征税收入中填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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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奖励,在账务处理上,一般是将其归属于*补助性质,计入“营业外收入”,可自行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有关土地出让金的两条规定。
但这个处理有争议,税务部门认为是返还业务,应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而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2006)》(财会〔2006〕3号)的规定,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比如在2010年度以来的土地*清算过程中,根据发放的《土地*清算手册》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返还土地出让金或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奖励款应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基层税务机关在进行土地*清算管理时,一般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这个问题在不同的会计税务处理上的差异,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去和直接管辖的税务机关沟通再决定。以前我们代理过类似的偷税而被刑罚处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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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有以下返还方式:
第一、*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第二、*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第三、*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第五、*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第六、*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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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难道不是会计问题 吗,你问律师我们也不知道啊,建议询问当地税务行政部门或者到会计问题区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