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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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3:42
法律分析:不是,旅游地属于建设旅游和观光项目的建设开发土地,不属于商业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