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需要关涉德育之论] 如何应对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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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1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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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2 06:26
现实的学校道德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学校德育工作者对学生人格和品德的改造过程,致使学生内在成长动力缺乏,德育工作者与学生出现了种种的不和谐甚至对立,德育的实效性不强。我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德育工作者应转变观念,尊重和培养学生的道德需要,确立学生在教育过程的主体地位。
道德需要关涉德育过程与实效
尊重道德需要是改善学校德育工作过程的需要。然而,在已往的学校德育中,过分强调了道德教育的社会意义,把德育作为传递一定社会意识、观念、规范、准则和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手段,忽视了德育应建立在学生的主体性基础上,忽视了个体内在的需要。这种忽视学生主体内在需要的道德教育过程,会引发两种低效的情况:一是把道德教育变成了“改造”过程,一些德育工作者先让学生知道并理解各种准则,然后以此作为纪律来约束学生的行为,一旦学生违反规则,出现越轨行为,就要受到纪律的惩罚,借助学生对纪律惩罚的恐惧,实现规则对学生的作用,最终使学生习惯性地遵守和服从规则。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德育活动把处罚、制裁作为唯一的手段和方法。这种教育直接导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对立;二是这种不尊重学生需要的德育会导致教育者不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作为德育对象的学生,特别是对于后进生,很难觉察到其内心世界的变化,难以运用不同层次的标准要求学生,以及采用不同的方法与手段对待学生。
就德育过程的实质情况来看,学生不是被动的、盲目的,而是积极主动地进行理性思考和价值判断,并在接受、理解的基础上将道德经验、道德知识、道德要求内化为自身的品德。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影响着道德认识。只有当学生有道德需要时,才会对道德规范及其意义产生理解和掌握的兴趣,对是非、善恶、美丑进行认识、判断和评价。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更是学生道德情感产生的直接因素。学生的道德意志更是在需要基础之上产生的,它常常表现为用正确的动机战胜错误的动机、用理智战胜*、用果断战胜犹豫、用坚持战胜动摇。因此,能否尊重学生的需要直接影响着道德品质形成,影响着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道德需要关涉学生的人生幸福
学生既是社会规范的接受者,也是社会行为奖惩的承受者。道德教育对个体具有人格建构与发展的功能,道德教育的目的与受教育者的人生幸福是一致的。因此,从个体发展的角度上来说,教师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就是促进个体发展,是引导学生走向幸福之路。教师是学生道德发展的领路人,要尊重学生需要,引领学生走向幸福之路:一是要做学生的“伙伴”,也就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相信他们有正确的道德需要,有美好的人生追求,相信他们能在教师的帮助下进行自我调节、自我控制,健康地成长;要与他们保持平等的关系,让他们在自主认识活动过程中提高道德判断、道德思维能力,在自主的道德实践活动中生成情感,培养意志力,养成良好的习惯。二是要做他们的“领路人”,帮助他们认识到,加强道德修养对个体发展的价值,以及对实现人生理想的意义。
道德需要关涉德育过程方式的转变
传统的道德教育,从理论到实践,并不主张“互动”与“对话”。不难看出,传统的道德教育是强调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单方面影响,强调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服从。尽管有时人们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认识到,社会准则内化为学生的思想品德,要依赖于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的作用,但这种积极性、能动性的调动一般只停留在方法与手段的层面上,诸如给学生一些讨论、角色扮演等。没有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世界而将它变成一种自主建构活动,仍然是一种高高在上或“自上而下”盛气凌人的模塑过程。尊重学生内在的道德需要,也就是通过“对话”促进学生人格的生成。这种“对话”不只是教育形式而言的,从道德教育的内容来看,一是通过师生之间的讨论、分析和判断达成认识上的一致,增强道德的思维力和判断能力,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二是通过师生之间人生经验的交流,情感的沟通,促进道德情感的生成和道德意志的培养以及行为习惯的养成。从道德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来看:一方面教师运用自身无言的行为来影响学生,以实现“不教而教、身正以正”的作用;另一方面师生之间的道德水平也是共同提高和发展的过程,教师的道德水平并非一成不变,教师在引导学生成长的过程中,自身也得到完善,以实现师生的共同发展。从教育形式来看,师生应是开诚布公进行平等的讨论,充满和谐的气氛。
(作者单位:湖南耒阳市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