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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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3:44
无论是否报价,对方对帮助您运送的货物都有保管义务,您可以要求对方全额赔偿您将货物交给快递公司并支付运费,由快递公司将货物运到您指定的地点,在您和快递公司之间,是一种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对于运输过程中货物被盗的赔偿责任,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货运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11条的规定,除非快递公司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很显然,货物是在运输途中被盗而灭失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承运人免责的情况,所以,承运人也就是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损害赔偿的数额,因为您和快递公司事前并无约定,所以,您和快递公司可以在事后协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额,如果达不成协议,根据《合同法》第312条的规定,应当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额。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3:44
所谓保价,是指由寄件人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相应比例的保价费用。“保价条款”一般约定为:保价货物发生损失的,快递公司按照损失与保价金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未保价货物发生损失的,则按照快递运费的3至5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