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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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3:04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另外,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