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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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0:55
中国的太监从殷代就有了。甲骨文上有记载,是*表示切断,“羌”则是殷朝西方的少数民族。甲骨文上的记载是叙述殷代的武丁王将抓来的羌人阉割后成为宦者以祭神。甲骨文的记载可能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宦官记录。
太监宫刑使用的范围越到后世越扩大。例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班固:《白虎通》国,秦王说,“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以后,竟将这些进言者处以宫刑。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七十多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可见受宫刑的人有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通。汉武帝时就规定了某些死刑可由宫刑来代。
汉武帝生性残酷,他在位时,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
当太监的原因
太监虽然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但也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正常人能够从社会得到的一切,太监也能够得到。为皇家效命,无论皇室贵胄,亦是公卿大员,都能领带俸禄,那么,服务于内廷的太监们应该也不会例外。
作为太监,即使生在等级社会,即使身份比较尴尬,但也是凭劳动吃饭,出卖劳动,换取报酬,拿取俸禄,是非常自然的事。无论是在明代,还是清代,太监都是由品级的,这就意味着太监可以依照自己的品级领取俸禄。
但是,尽管太监是有品级的,但是在朝廷发放俸禄时,太监领到的俸禄与同级*领到的数量是不一样的。
例如,按照明朝当时的职官俸禄惯例,正四品*每年俸禄约合白银144两,而太监由于不用养家荫子,所得俸禄按规定不及正四品*的1/10。由此可见,从数量上来说,太监们的俸银还是比较少的。
但是,尽管太监的俸禄少,但是明朝的很多手握重权的太监非常富有,例如明英宗时期的大太监王振,死后炒家时,查出“金银六十余库,与盘白,珊瑚高二十余尺者二十余株”,另有数处装潢富丽、重檐深阁的宅第,数万匹马和田地万顷。
此外,武宗时期的太监刘谨、熹宗时期的太监魏忠贤等也都是家财万贯的大富豪,如果这些人只是按月领取朝廷的俸禄,根本无法积攒如此硕大的财富。由此可见,贪污受贿等不法手段是太监们积累财富的方式,他们也不会在意每月领取的微薄的俸银。
除正式俸禄外,每年还有节赏、寿赏、加班赏等多种多样的赏赐。特别是遇到生皇子和皇帝大婚时,赏赐更多。在赏赐中除银钱之外,还按着季节赏赐各种绸缎、绫罗、锦纱、皮毛和珠宝、玉器以及各种名贵的书画等物。
除了宫廷中的太监,在各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外府也有服役的太监。这些外府太监虽然和在宫中服役的太监一样,也有官衔品级,但他们的俸禄不是由皇室发,而是由外府自出,而且很少。
此外,京城里的外府又有大府、小府之分,穷府、阔府之别,所以即使是同官衔品级的太监,俸禄也会是千差万别。
参考资料 中国网-太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0:55
中国的太监从殷代就有了。甲骨文上有记载,是*表示切断,“羌”则是殷朝西方的少数民族。甲骨文上的记载是叙述殷代的武丁王将抓来的羌人阉割后成为宦者以祭神。甲骨文的记载可能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宦官记录。
古时候有些人家的家里太穷,吃不起饭,因此很多人便把男丁送到朝廷里当太监,后来就一直有了太监。
那时候,很多贫苦人家没办法谋生,便把孩子阉割了送入宫中,以求能够得到重用,有朝一日飞黄腾达。虽然能够走到高位的太监少之又少,大部分都下场凄惨,但是好歹有个机会,总比直接饿死强。
在明朝宦官得势的年代则又有所不同,自宫以求入宫的人更多,不仅仅限于贫苦人家,很多富贵之家也随其大流送子入宫,被认为是一条“痛一时富贵一生”的捷径。
据史*载,天启年间缺额3000名太监,面向全国招募,结果应征者达2万余人,远远高于需求,无奈之下,朝廷再额外增加1500个名额,其余的阉人只得自谋生路,因为大“势”已去,唯一的正当职业也只能是入宫,所以这剩下的*部分都沦为了乞丐和偷盗者。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希望入宫做太监的人越来越多,阉割这门手艺也逐渐兴起,还分成了南北两派,大肆宣传做广告,是个日进斗金的技术活儿。
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出自《后汉书 宦者列传序》 )。这是由于在皇宫内廷,上自皇太后、太妃,本朝后、妃以及宫女等,女眷较多,如果允许男侍出入,难免会发生秽乱宫帷的事。
所以绝不允许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宫内当差。 据考证,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太监名叫吴腾宇,今江西上饶人。
扩展资料:
作为太监,即使生在等级社会,即使身份比较尴尬,但也是凭劳动吃饭,出卖劳动,换取报酬,拿取俸禄,是非常自然的事。无论是在明代,还是清代,太监都是由品级的,这就意味着太监可以依照自己的品级领取俸禄。
古代的一些奴隶主和君王、贵族,为了使自己的妻妾们对他保持贞节,不准她们和一般男子接触,但后宫又需要男子服役,所以就大量地使用阉人,即中国所称的太监。
太监虽然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但也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正常人能够从社会得到的一切,太监也能够得到。为皇家效命,无论皇室贵胄,亦是公卿大员,都能领带俸禄,那么,服务于内廷的太监们应该也不会例外。
参考资料:中国网-太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太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0:56
古代的一些奴隶主和君王、贵族,为了使自己的妻妾们对他保持贞节,不准她们和一般男子接触,但后宫又需要男子服役,所以就大量地使用阉人,即中国所称的太监。英文中的“太监”一词是由希腊语“守护床铺的人”而来的,由此也可知太监的作用。 太监也称宦官,中国古代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而专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又称寺人、阉(奄)人、阉官、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内监等。唐高宗时,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监,少监。后宦官亦通称为太监。 先秦时期 宦官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诗经》、《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秦国宦官嫪毐受太后宠幸,权势显赫,封为长信侯。宦官一般由身分卑贱的人充当。其来源或由处以宫刑的罪人充任,或从民间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选。秦汉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详备,宦官作为一种特殊*势力,对许多朝代政局产生重大影响。 秦汉时期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宦官由少府管辖。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鉴于秦亡教训,间用文士充中常侍,以抑制宦官势力。元帝以后,宦官势力复萌。东汉时,侍从皇帝的中常侍专由宦官充任。他们传达诏令,掌理文书,左右皇帝视听。其时,外戚势大,皇帝常利用宦官牵制外戚,往往造成宦官集团专政局面。 唐宋时期 唐代,宦官由内侍省、掖廷局、宫闱局、奚官局、内仆局、内府局管理。掌管宫内的簿册、门卫、病丧、仓库供应等事项。各*官称令或丞。唐太宗时,对宦官*较严格,规定内侍省宦官最*阶为三品,数额亦有*。太宗死后,制度渐弛。中宗时,宦官总数增至3000名,被授七品以上者多达千人,玄宗时,宦官多而滥,仅四、五品者就在千人以上。授予三品左(右)监门将*者大有人在。安史之乱后,宦官势力膨胀,有的甚至封王爵,位列三公。部分宦官还染指军权。肃宗时,设观军容使,专以宦官中的掌权者充任,作为监视出征将帅的最高军职。从德宗朝开始,宦官掌握了神策军、天威军等禁兵的兵权。军中的护军中尉、中护军等要职均由宦官担任。因军政大权被宦官集团把持,不仅文武百官出于其下,甚至连皇帝的废立也由他们决定。在宪宗到昭宗期间登基的9个皇帝中有7个是由宦官所拥立,两个被他们所杀。宦官专政成为中、晚唐社会的一大痼疾。宋代也设内侍省,由宦官主管。但宋代宦官干政的现象不如外戚专权严重。 明清时期 明太祖朱元璋对宦官管理较严,规定宦官不得识字,压低其官阶,禁止其兼外臣的文武职衔,并悬铁牌于宫门上,明示不许干政的警戒。从永乐朝始,宦官渐受重用。皇帝亲信的太监经常被派出巡出洋,担任监军。永乐十八年(1420)设东厂,由宦官执掌,从事特务活动,诸事直接报告皇帝。宣宗时,改太监不得识字的祖制,在宫内设内书堂。令学官教授小太监识字。成化十三年(1477)在东厂外另设西厂,以宦官任提督,加强特务统治。此外,宦官任职机构膨胀,宫廷中设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等12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4司及兵仗、银作等8局,总称为二十四衙门,各设专职掌印太监。宦官人数激增,至明末多达数万之众。英宗时,掌权宦官王振网罗部分官僚为党羽,形成阉党,开明代宦官专政先声。此后,宦官之祸迭起。成化年间的汪直、武宗时期的刘瑾、熹宗时期的魏忠贤等,都是权倾朝野、势力显赫的权宦。他们专横跋扈,排斥异己,巧取豪夺,屡兴大狱,加剧了明朝*上的*,给人民带来无穷灾难。 鉴于明朝宦官为害之烈,清朝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清初规定:宦官归内务府管辖,具体由敬事房管理。敬事房亦称宫殿监办处,设总管、副总管等职。康熙时总管宦官为五品,雍正时改成四品。裁明代“二十四衙门”为“十三衙门”,人数大幅度缩减。顺治时设置宦官千余人,乾隆年间增至3000人,直至清末未过此数。宦官升迁降调由内务府移文吏部决定。宦官犯法,内务府可先拿后奏。尤禁其干政。顺治帝仿朱元璋旧制,铸铁碑立于交泰殿,明文规定凡有不法行为,均凌迟处死。这些措施得到较好贯彻。虽在清末有慈禧太后宠宦安德海、李莲英等屡犯例禁,朝臣为之侧目,终未出现汉、唐、明宦官的专权现象。 辛亥*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也结束了延续数千年之久的封建社会的宦官制度。 为什么当太监 : 一是因贪图富贵而自宫。这类自宫者在阉割时大多都已成年,自宫乃是其谋求富贵显达的自愿行为。 宦官原本是遭人蔑视的贱役,所面对的是生理的缺陷、卑贱的地位、家庭的排斥及社会的歧视,但他们身处宫廷,服侍的是具有生杀予夺之无上权威的皇上,仅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畏了。敬畏之余,人们发现位在贱役的宦官还拥有令人目眩的权势和吃用不尽的财富。于是,世人对宦官的态度由鄙视而钦羡,由钦羡而效仿。一些世代辗转于贫困而无计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一些天性懒惰而又不安于本分的人;一些无缘于科举而又祈望出人头地的人,便纷纷自宫而进入宫廷。《清稗类钞》曾记载了清末一个姓张的宦官。他原本是个屡试不第的秀才,因参加乡试时被墨污了试卷而又一次落第。他苦思数日而无以遣解,最终愤而自宫,幸得不死,最终辗转入宫做了太监。古代历经寒窗苦读却屡屡受挫的失意文人为谋富贵而自宫的例子并不鲜见,同时一些郁郁不得志的现职*也多有自残求进者。明代万历年间祸乱辽东的矿税使高淮,年轻时曾在京城崇文门一带负责征税,且娶妻生子,自阉入宫后得任尚膳监监丞,负责管理御膳及宫内食用。后来,高淮出任辽东矿税使,横征暴敛,祸害商民,最终因激起民变而被罢免回京。应该说,失意文人与不得志的*都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一旦进入宫廷,往往能获得重用。 除了失意文人和自残求进的*外,更多的则是那些与书无缘因而根本不可能走科举之途的无业游民愿意为求晋身而选择做宦官的这条门径。在这些人看来,一时痛楚难忍的宫刑远比十年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要轻松得多。何况一旦入宫为宦就可出人头地,不论身居要职的官僚还是富甲天下的豪族,都要争趋巴结于自家门下,任意支使。这等尊贵,除了皇族以外恐怕便是普通人所能想象的极致了。 二是为求得谋生之处而自宫。这类自宫者多出身于社会下层,自宫乃是出于谋生及求得一个寄身的地方。 衣食男女固然是人生之自然大欲,但相比而言,毕竟是衣食在前而男女在后。对于许许多多的穷人来说,衣食难继、举步维艰的日子实在难以忍受,因而能混得一份不虞衣食的差使对于他们来说本就不是件容易事,而且事实上有许多陷入穷困之境的男子终生都无法实现娶妻生子的奢望。与其衣食男女都得不到,不如干脆投身宫中,净身为宦官伺候皇帝和后妃,先保住一生的衣食,说不定还有出头之日呢!从清末一些宦官的回忆分析,当时绝大多数的宦官都来自京、津及河北、山东,而且原籍都相对集中。其原因在于,一旦有当太监的发了财,对周围的穷人都会有很大的吸引力,由此相互援引、介绍,便在当地形成风气。还有的人是因为生活中遇到挫折而自宫当宦官。如《清律稗钞》所载清朝康熙年间的唐姓宦官,原本是一位商人,而且已经娶妻生女。后来他因为经商连连失败,遂一气之下北走京师,自愿阉割后入宫做了太监。清末著名的权阉小德张,自小家境贫穷。据他的后人回忆,为了出人头地,他独自在牲口棚里用一把锋利的镰刀净了身。被人发现后,在土炕上躺了整整六天他才醒过来。 明末最狂妄、最有权势的大太监魏忠贤本来是一个嗜赌成性的市井无赖,因债台高筑而无法再在市面上混下去,终于愤而自宫,随即改名换姓,摇身一变入宫做了宦官。后来因与明熹宗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相好而蒙受宠信,成为大字不识一个的司礼监掌印太监。 三是宫中宦官所收养的义子阉割后入宫继为宦官。这类人虽说幼年即被阉割,但一般是成为养子在先,被阉割在后,大致上都出于自愿。 古代历朝大致上都不反对宦官养子 古代历朝大致上都不反对宦官养子。这一方面是基于宦官既不可能生育自己的子女而又有养老送终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伴随着宦官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而至少在表面上希望能有正常家庭生活的心理需求。在宦官势力较为显赫的汉、唐、宋、明诸朝,宦官娶妻养子相当普遍,就可查考的资料看,上层宦官几乎人人都在宫外建有豪宅,都娶妻养子,而且其妻娶自高门大户者并不罕见。唐朝权阉仇士良娶妻胡氏,乃是已故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赠户部尚书胡承恩之女,可谓家世显赫。唐肃宗时奸宦李辅国娶的是 权臣元擢之女,家世同样显赫。娶了妻便要有子。当时朝廷规定高品宦官可以由养子享受门荫入仕、承袭爵位等特权,因而一些贪图富贵之人趋之若鹜,或径自卖身投靠甘为养子,或送子侄为其养子,心里痴想的则无疑是入宫为宦后的荣华富贵、飞黄腾达。朝廷规定宦官只允许收养一子,但事实上收养数子乃至数十子、数百子的大有人在。这些人以自愿阉割为代价,不惜改名换姓,谋求进达。唐朝权阉中,杨思晟本姓苏、高力士本姓冯、杨复光本姓乔、杨复恭本姓林、田令孜本姓陈,后来都随其养父而改姓。代价固然很大,但回报也同样可观。出于培植自身势力的需要,权阉养子往往都能成为高品宦官。大宦官仇士良有养子五人,除一个因年纪幼小未能入仕之外,其余四子皆承恩入仕且位高权重。 历史上由养父养子相继相承的宦官家族以唐朝中后期的杨家最为典型。这一家族自唐德宗贞元年间任职左神策军中尉的杨志廉开始,五代养父养子先后相继活跃于权力核心,时间长达一百多年,号称“世为权家”。其中以“守”字排行的杨氏第五代养子,仅史书所载且能名职对应者即有数十人之多,如杨守立任天威军使,杨守信任商州防御史,杨守贞任龙剑节度使,杨守亮任兴元节度使,杨守宗任忠武节度使,杨守忠任洋州节度使等等。其他有姓名无职务或有职务难考姓名者更难以计数,《旧唐书·杨复光传》称其养子以“守”为名者数十人,皆为牧守将帅;《新唐书·杨复恭传》更称其养子六百人,监诸道军,天下威势,举归其门。 除了上述几种情形之外,在自宫的庞大队伍中还有一些不谙世事的幼童。他们或是被父兄送入净身作坊,或是由人贩子卖给净身作坊,所占的比例应该也不会太小。这些幼童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独立生存的能力,因而把握不了自己的命运,一切听任摆布。正因如此,这些人历经磨难长大后,往往十分憎恨自己的父兄,把自己的一切苦难都归咎于父兄的狠心和狠毒。至于那些被唯利是图的人贩子拐骗而来的幼童,从小就失去了与家里的联系,像飘萍一样随波逐流,了其一生,他们甚至长大后都不知道该去恨谁。 由于自愿净身为宦官的人日益增多,至晚自五代十国时起,历朝的京城中都曾出现过持刀阉人的特殊职业。一些人把替人净身当成了自己谋生和致富的手段,并渐渐有了固定的地点,形成了自己的行规。前文述及的清朝光绪年间北京城内专门替人净身、实施阉割手术的“毕五”家与“小刀刘”家,其家主都是朝廷现职*,他们每年按四季,每一季给总管内务府进四十名太监。净身一类的烦琐手续全由两家包办。 明清时代自愿接受净身的人先要到固定的场所报名,时称“挂档子”,然后要经过坊主的审查,主要是看相貌、身段、言谈举止,对那些已经成年,相貌丑陋或不够机灵的人,一般不给手术。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容貌俊秀、聪明伶俐的人入宫以后容易得到皇帝、后妃的喜欢,在经济和权势上也容易有出头之日,所以作坊主愿意为这些人做手术。相反,那些面相不雅又不甚伶俐的能够进宫就是他们的造化,进了宫也往往很难生存。当然,专门替人阉割者干这营生是为了赚钱,对那些义无反顾、坚持自宫的人,他们也不会与之为难。实施阉割手术之前,一般要交纳手术、疗养、饮食、医药等诸多费用,统算起来总有百八十两银子。许多自宫的人身无分文,交纳不起,便要立下字据,找好担保人,待进宫以后按月薪偿还。一些进了宫的太监混得不怎么好,这笔债十几年都还不清。 从朝廷的角度看,大致上历朝都规定凡自愿阉割者皆须报经官府批准,并严禁官民自行阉割。宋代规定凡是自愿净身的人必须先到兵部报名。兵部选择其中相貌端正、聪明灵秀之人,择吉日实施阉割手术。兵部记载阉割的日期,上奏以后以备日后查验。被阉割的人伤好后经过查验,然后再经一定的考核程序方可择优送入宫廷。民间若有私自阉割者,一经查实,予以严惩。 明、清时代朝廷对日益庞大的自宫人群仍持否定态度,并时常下旨严禁。明朝多次严令禁止自宫。明初自宫求职的人并不很多,宦官一职还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因而问题并不突出。明仁宗时,自宫的人开始成批出现,仁宗下令将他们发配到极地充军戍边。明宣宗时,有九位来自山西的人自宫为宦人,投身晋王府。宣宗得报以后下令法司逮治。景泰时期,朝廷破例接纳了一批自宫的人入宫为宦官。此例一开,致使自宫人数迅猛增加。他们成群结队,纷纷拥来,紫禁城外总是聚集着成百上千的自宫者,哄闹着硬是要求进入皇宫服役。朝廷无奈之下,接连下令严禁自宫,称此辈逆天悖理,自绝其类,且又群聚喧扰,应治以重罪。对已经自宫者,则不许他们在王府潜住,不许逗留京师,违者处以死罪,并责令地方官将一切自宫者都遣送原籍当差。 明孝宗时禁止自宫的条文编进了具有法律意义的《明会典》,明确规定自宫者属于“不孝”之罪。在古代人看来,身体发肤受自父母,孝首先意味着应保全身体发肤,而毁坏身体发肤的阉割自然属不孝。孟子尝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自宫者失去了生育能力,这必然影响到家族血统的延续,所犯之罪乃是不孝之大者。中国古代历朝都标榜以“孝”治天下,不孝有悖伦理道德,必然要予以严惩。所以《明会典》中的条文明确规定,自宫者要施以最重的刑罚:大辟。 但奇怪的是,中国古代的法律条文和具体执行有时候完全是两码事。明代自孝宗时颁布了严禁自宫的律令后,自宫者依旧不断,历史上却鲜见将自宫者处死的记载。对于自宫者的处理,每次都是以皇帝的最新诏书为法令,而皇帝往往在每次颁发的诏书中,狠狠指斥一番自宫的不孝行为之后,又例行公事似的说明不忍将他们绳之以法,以示皇帝对子民的无边恩德。遗憾的是,皇帝们的这种有法不行的举动,最终致使那些律令变成了废纸,所有条文形同虚设,自宫者依然故我。 参考文献: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2837967.html?fr=qrlhttp://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0:56
只有殷商,没有殷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