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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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27
有个叫冯渊的公子哥,想从人贩子手里买走一个叫英莲的女孩,但是这个女孩又被薛蟠给看上了,于是两个买主起了争执,结果冯渊被薛蟠的手下给打死了,于是冯渊家人就告到了县衙。作为法官的贾雨村初时还想秉公执法,但是被手下的一个门子(也就是葫芦僧)劝阻,这个门子深谙当地的官场潜规则,给贾雨村解释了薛蟠的后台和背景,最后贾雨村本着“和谐”的大原则,“巧妙地”化解了这场人命官司。
葫芦僧是《脂砚斋批评红楼梦》甲戌本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贾雨村被曹公所起的名字,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贾雨村知恩不报的一种讽刺。
角色经历
第一回中贾雨村进京求取功名,在路过姑苏的时候淹蹇住了,暂寄在葫芦庙中安身,每日卖字画作文为生。后来得到甄士隐的接济,得以上京赶考。
后来得到贾府的帮助,补授金陵应天府的缺。上任第一件事情便碰到了葫芦案,也就是薛蟠为抢夺英莲而打死冯渊的案子。
而在这里,正好碰到了因当年元宵佳节庙中不慎失火,无处安身,遂趁年轻蓄了发,充了门子的小沙弥。正欲发签捉拿薛蟠,被门子制止,还给了贾雨村暗喻四大家族的“护官符”,建议他不要得罪权势,草草结案。贾雨村徇情枉法,胡乱结案后,因恐葫芦僧对人说出自己当年贫贱之事,将他寻了个不是,远远充发了去。由此贾雨村乱判了葫芦案。
有人会认为这里的葫芦僧是指小沙弥,其实不然,在判里整个案子上,贾雨村只是表面上听从了门子的指挥,在经历了前事被贬之后,雨村对于官场早已有了自己的理解,所以在这个案子中,门子只是起推动作用,真正的决断者还是贾雨村。
曹雪芹将贾雨村称为“葫芦僧”,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其当年寄宿在葫芦庙,受到恩泽,后来答应寻找香菱,但现在却置之不理的一种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