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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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5
四大不共戴天之仇包括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亡国之奴、灭门之仇。
不共戴天之仇,指不愿和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就是说和某个人有着非常深的仇恨,有无法比喻对某个人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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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不共戴天之仇”,仇恨之深,竟至于不愿跟仇人共处一片蓝天下。明代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中讲述了一个为父报仇的故事。儒生王良借了族侄王俊的高利贷,因为还债的利息纠葛发生了争执,王俊酒后居然将叔父殴打致死。
王良的儿子王世名是名秀才,在父亲临死前发誓道:“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王俊仗着钱多,央求族长出面私了,王世名深知如果告到官府,被王俊上下打点之后,肯定不会判他的死刑,因此接受了王俊赔偿的三十亩肥田。五年之中,王世名照常跟王俊来往,谈笑风生,外人都以为王世名早已忘记了父仇。
隐忍五年之后,王世名终于逮到一个机会,仗剑斩下了王俊的首级,到官府自首。官府知王世名乃孝子复仇,有意开脱他的罪名,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开棺验明其父的死因。为了保全父亲的遗骨,王世名当堂撞死,他的妻子也绝食而死,追随丈夫而去。
王世名是个儒生,人们通常误认为儒家缺乏刚烈之气,殊不知这是一个天大的误解。人们还想当然地把“以德报怨”的传统美德加在孔子头上,认为这是孔子的教诲,其实孔子哪里说过这样的话!孔子的原话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直”的本义是不弯曲,这里指正直之道。如果别人对你有德,你要报之以德;如果别人伤害了你,你不能逆来顺受,忍辱偷生,而是要刚强不屈,采取正直之道去报复仇人。
不仅孔子如此,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的《礼记》还详细规定了各种复仇原则,《曲礼上》篇中写道:“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父仇不共戴天;杀兄弟之仇,则要随身携带兵器,见到仇人径直杀掉,不须再回家取兵器;杀朋友之仇,不能跟仇人共处一个国家之内。
《公羊传·定公四年》也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意思是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可以复仇;如果父亲有罪被杀,儿子为父亲复仇就会形成“推刃之道”,即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后者不被赞赏。伍子胥当年为报父仇,率领吴军攻入楚国都城,将楚平王的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鞭尸三百,这一行为得到当时人的充分理解和接受。
到了唐代,“礼”和“法”的冲突越来越剧烈。武则天统治时期,出了一桩中国法律史上著名的谋杀案:御史赵师韫在一家驿站里被一名叫徐元庆的服务生所杀,徐元庆随即投案自首。原来赵师韫担任县尉的时候,杀了徐元庆的父亲,徐元庆为报父仇,隐姓埋名,终于报了杀父之仇。这桩谋杀案引发了朝廷的巨大争议:依照律法,徐元庆必死无疑;可是依照古礼,徐元庆又应该受到表彰。连武则天本人都被这个案子深深地困扰。
著名诗人陈子昂写了一篇《复仇议》,认为礼是使人进步的,而法是维持国家秩序的。徐元庆依法当杀,但他为父报仇的精神可嘉,建议先杀了徐元庆,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一番。这个提议巧妙地避开了“礼”和“法”的冲突,案子最后也是按照陈子昂的建议判决的。
一百多年之后,柳宗元也写了一篇《驳〈复仇议〉》,指出陈子昂的观点互相矛盾,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对同一件事情怎么可以既惩罚又表彰呢?柳宗元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徐元庆的父亲是否无辜被杀,如果是无辜被杀,徐元庆复仇就无罪;如果有罪被杀,徐元庆复仇就有罪。因此,核心在于查清赵师韫是否出于私怨杀了徐元庆之父,若果真如此,徐元庆复仇就是“守礼而行义”,非但不能判罪,反而要无罪释放,并向他道歉!柳宗元的立论基础就是周礼关于复仇的规定。
后来,韩愈写有《复仇状》,王安石写有《复仇解》,私力救济慢慢让位给了国家法律,“不共戴天之仇”被纳入了法律范畴,不过,直到今天,这个话题仍然还在引发争议。
参考资料:不共戴天--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5
四大不共戴天之仇包括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亡国之奴、灭门之仇。“不共戴天之仇”,指不愿和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就是说和某个人有着非常深的仇恨,有无法比喻对某个人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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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复仇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儒家的《礼记》详细规定了各种复仇原则,《曲礼上》篇中写道:“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父仇不共戴天;杀兄弟之仇,则要随身携带兵器,见到仇人径直杀掉,不须再回家取兵器;杀朋友之仇,不能跟仇人共处一个国家之内。
这其中儒家尤为推崇“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最早的伍子胥当年为报父仇,率领吴军攻入楚国都城,将楚平王的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鞭尸三百,这一行为得到当时人的充分理解和接受。
明代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中讲述了一个为父报仇的故事。儒生王良借了族侄王俊的高利贷,因为还债的利息纠葛发生了争执,王俊酒后居然将叔父殴打致死。王良的儿子王世名是名秀才,在父亲临死前发誓道:“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王俊仗着钱多,央求族长出面私了,王世名深知如果告到官府,被王俊上下打点之后,肯定不会判他的死刑,因此接受了王俊赔偿的三十亩肥田。
五年之中,王世名照常跟王俊来往,谈笑风生,外人都以为王世名早已忘记了父仇。隐忍五年之后,王世名终于逮到一个机会,仗剑斩下了王俊的首级,到官府自首。官府知王世名乃孝子复仇,有意开脱他的罪名,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开棺验明其父的死因。为了保全父亲的遗骨,王世名当堂撞死,他的妻子也绝食而死,追随丈夫而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6
所谓古时的四大不共戴天之仇,即:亡国,灭门,夺妻,杀父。
出处:明·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中,“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 。
由于这四大仇恨非常之深,因此说是“不共戴天”。也就是说愁大深切,有我无他,不愿与之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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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解释
戴:加在头上或用头顶着。不愿和仇敌在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礼记·曲礼上》
明 罗贯中 《三国演义》第三十九回:凌统叩头大哭曰:“不共戴天之讎,岂容不报!”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
清 吴敬梓 《儒林外史》第四十一回《庄濯江话旧秦淮河 沈琼枝押解江都县》:这是我不共戴天之仇!况且我虽然,也颇知文墨,怎么肯把一个张耳之妻去事外黄佣奴?故此逃了出来。
齐怀《刑场上的婚礼》:这亘古未有的壮举,像一柄锋利的匕首,直刺不共戴天的死敌。”
参考资料:不共戴天-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6
古时的四大不共戴天之仇,即:亡国,灭门,夺妻,杀父。
由于这四大仇恨非常之深,因此说是“不共戴天”。也就是说愁大深切,有我无他,不愿与之共存。
戴:加在头上或用头顶着。不愿和仇敌在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礼记·曲礼上》
明·罗贯中 《三国演义》第三十九回:凌统叩头大哭曰:“不共戴天之讎,岂容不报!”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
清·吴敬梓 《儒林外史》第四十一回《庄濯江话旧秦淮河 沈琼枝押解江都县》:这是我不共戴天之仇!况且我虽然,也颇知文墨,怎么肯把一个张耳之妻去事外黄佣奴?故此逃了出来。
齐怀《刑场上的婚礼》:这亘古未有的壮举,像一柄锋利的匕首,直刺不共戴天的死敌。”
不共戴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7
古代四大“不共戴天之仇”: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亡国之奴、灭门之仇。
中国的复仇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儒家的《礼记》详细规定了各种复仇原则,《曲礼上》篇中写道:“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父仇不共戴天;杀兄弟之仇,则要随身携带兵器,见到仇人径直杀掉,不须再回家取兵器;杀朋友之仇,不能跟仇人共处一个国家之内。
不共戴天是一个汉语成语,意思是指不愿和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作谓语、定语;形容有深仇大恨。
戴:加在头上或用头顶着。不愿和仇敌在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礼记·曲礼上》 [2]
明 罗贯中 《三国演义》第三十九回:凌统叩头大哭曰:“不共戴天之讎,岂容不报!”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
齐怀《刑场上的婚礼》:这亘古未有的壮举,像一柄锋利的匕首,直刺不共戴天的死敌。
不共戴天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