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住院报销新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16:5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2:36
2022年医保报销标准新政,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部分内容:
1、门诊报销。医院看病若是小病小痛,一般产生较多的都是门诊费用。那么职工医保可以直接从自己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门诊费用,而居民医保的门诊费用今年规定累计超过200元的,就可以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报销了,最高的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今年的住院起伏线有了新变化,规定为基层医生200元、二类医院400元、三类医院800元。若参保人的住院费用在起付线以上,那么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就可以按照这几类医院的级别分为88%、85%和82%的比例来进行报销,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以及60%的比例来报销,并且规定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内,两次(含两次)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
3、报销条件。今年规定的报销标准条件,是不包括以下这5项医疗费用的:
(1)在国外、港、澳以及台地区就医治疗的;
(2)自己自杀、自残的(除开精神病);
(3)交通、意外伤害、医疗等事故由其他方承担医疗赔偿责任的;
(4)因自身违法或犯罪等行为导致受伤或致病的;
(5)整容、减肥、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等医保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