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同的临时工下班途中出车祸,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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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9:31
属于工伤,需要赔偿。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劳动法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视为工伤。必要条件是上下班途中,合理的上下班路程时间内,中间没有绕路办其它事情。
工伤的认定主体只承认劳动关系,而不考虑临时工还是合同工。只要有能证明存在劳劳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表,工资条,人证等,即是合法的工伤认定主体。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9:31
临时工与正式员工同样的权利
如果临时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途和合理时间内,受到非自己主责的第三方交通事故伤害。视同为工伤。(但是如自己摔倒、或者自己骑电瓶车撞到东西等则不算)
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需要由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9:32
我国法律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即属于正式工。可以依法享受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待遇。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不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9:32
我个人认为,虽然是临时工,但只要能够查到单位有开工资的证明,就说明存在合同用工的关系,证明是因为工作而出的车祸,用人单位也是需要赔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9:33
首先,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保护劳动者弱势一方,对应签订合同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劳动者本人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的认定有一定的局限性,通常指在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职责或在履行职责的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的,视为工伤处理。但关于“途中”的定义有其特殊性,需要注意。而这,就需要再详细一些的事故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