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的几个必要条件和结果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5:3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23:50
我听在菁英工作的朋友说征收对象: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
纳税人:
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企业房产税计算方法:
1、 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 从租计征算:从租计征算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税率:
1、 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