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01:1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01
中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因此,作品的认定标准——或称可版权性的标准——应是独创性、可复制性。AI作品的可复制性毋庸置疑,主要的质疑来自于“独创性"
对于AI作品的“独创性”以及可版权性,很多观点倾向于认可。熊琦[2]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仍可由独创性判定标准来认定,“当我们已无法区分所欣赏的作品为人类创作还是机器生成时,就意味着该内容应被认定为作品(满足独创性要件中的创造性要求)”,但其可版权性判断及权利归属选择必须建立在人作为权利主体的基础上,权利归属可借鉴法人作品制度,将人工智能的所有者视为著作权人易继明对“人工智能创作物是作品吗?”这个问题做了肯定的回答。他指出,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能力使其摆脱了内容创作辅助性工具的地位,从客观性判断标准来看,智能作品完全可以满足独创性要求。对于AI作品的性质,他认为其可以被视为职务作品或委托作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02
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可能是作品,但这取决于生成的内容是否具有独创性和表现力。如果生成的内容是独一无二的,并且能够表达出作者的创造性想法和情感,那么它可以被认为是一件作品。但是,如果生成的内容只是简单的模仿或复制现有的作品,那么它可能不被认为是一件作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02
1. 算法和模型:人工智能的核心是算法和模型。随着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不断发展,新的算法和模型不断涌现,如卷积神经网络(CNN)、循环神经网络(RNN)、生成对抗网络(GAN)等。这些算法和模型在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等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