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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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7:40
根据中国银*《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 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 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 1.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