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散文:谈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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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4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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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2 03:37
我不大喜欢音乐。不知为什么,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即使是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譬如说颜色: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折得很齐整,翠蓝夏布杉,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浴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
气味也是这样的。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烟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崭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昧,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
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昧。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泼旦”、“言论老生”(*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嚎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人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岁的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站始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琴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啦啦啦啦”吊嗓子。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哥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于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始妨窃窃议论一个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了,一切的红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女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绸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大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下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地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次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叮叮略略弹琴,纷纷的琴宇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宇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嗒塔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杆,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的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瓷器,连房间家具都用瓷器来做,白地描金,非常细巧的椅子。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汉或肖班,却是较早的巴黑,巴黑的曲子并没有宫样的纤巧,没有庙堂气也没有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塔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女人牵着裙子请安;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自云彩;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如同勃朗宁的诗里所说的:
上帝在他的天庭里,
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揣揣慑优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柬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
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
你走高的路吧,
我定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
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石楠属植物),长长地像蓬篱,谈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投脑。那显著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蓝天”、“你”:——
因为我想她,想那
本埠新闻里的姑娘
想那粉红纸张的
本埠新闻里的
年轻美丽的黑头发女人。
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争。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了,控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盹。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极单纯的沉涵,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轻人唱《描金风》,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似的。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唱的是:“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成楞楞急雨样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得尖而扁,无线电扩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妙了来的。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诺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家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谈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哗!”锐叫,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哗!……哗!哗!”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哗!哗!”渐渐远了。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檐、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也有它的可爱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