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4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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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7:46
强制执行费用 一般是被执行人交,当然申请方如果自愿交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但是仍然 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申请执行时间: 判决中所规定,对方应该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最后时间之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对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