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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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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17 01:57
标准:
1、新国标对发酵及其配制酒分别进行了定义。发酵酒是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主要原料,经发酵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配制酒是以发酵酒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2、新国标修改了标准名称,除增加配制酒内容外,主要是将卫生标准提升为安全标准,更显出标准的重要性和强制性。新国标取消了铅的限量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指标。
3、原标准中熟啤酒(生啤酒)的微生物指标有3项,对产品的检测主要是“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因检测方法、培养时间长,不能满足产品销售的要求。
一般未等检验结果确定,啤酒就出厂了。现在啤酒企业加强了卫生管理和微生物控制,这两项指标不合格的可能性很小,市场样品抽检也如此,故这两项指标被取消了。
4、而第3项微生物指标——肠道致病菌,之前要求检测沙门氏菌、金*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修订后删除了志贺氏菌,只需检测前两种菌,企业一般不进行这方面检测,仅限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查。
5、此外,新国标还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其中,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啤酒应标示原麦汁浓度,以“°P”为单位;果酒(葡萄酒除外)应标示原果汁含量。
在配料表中以“××%”表示;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扩展资料:
实际上,市场上很多年份酒并未标明详细的产品说明,很多消费者被误导或存在认知上的误区,亦或是盲目消费,从而导致各类投诉事件的发生。
正如媒体报道中称,由于缺乏标准,年份酒的“年份”长期处于企业自说自话状态,对消费者颇具迷惑性。
长期以来,市场对年份酒的疑虑从未间断,媒体亦不时有监督报道见诸报端。如今,而随着白酒年份酒标准的实施,以及认证下的年份酒新品纷纷亮相。
相信将有更多的消费者认识什么才是真正的年份酒,以事实为依据理性去判别产品,还市场一个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
不过,新的年份酒能否打消消费者心中的疑虑,是否能满足消费者多样性的需求,仍有待市场检验。另外,从当前的年份酒新品来看,主打高端路线的年份酒定价并不亲民,消费者是否愿意为新品买单,市场是否能回归理性还有待后期观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认证年份酒纷纷亮相 行业标准能否带来白酒的理性消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17 03:15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17 04:50
一、定义
新版国标《配制酒质量通则》征求意见稿中依据 GB/T 17204《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修订版将配制酒定义修改为“以发酵酒、蒸馏酒、食用酒精等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饮料酒”。因为在配制酒的实际生产过程中,既存在改变了原基酒风格的产品,也存在仍然保持原酒基风格不变的产品,所以取消了原定义中关于“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描述。
GB/T 27588-2011《露酒》中将露酒定义为“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新版征求意见稿将露酒从配制酒中单列出来,定义为“以黄酒、白酒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或符合相关规定)的物质,经浸提和/或复蒸馏等工艺或直接加入从辅料中提取的有用成分,制成的具有特定风格的饮料酒”。
新版征求意见稿定义下的露酒就有以下几点有别于其他配制酒,第一:在发酵酒和蒸馏酒中都只能选择中国传统的黄酒和白酒作为酒基,不能以食用酒精作为酒基。第二:加入品为可食用或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或符合相关规定)的物质,而非一般食用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第三:露酒酒基中不能加入调香白酒,只可加入少量以粮谷为原料制成的发酵酒。调香白酒按照GB/T 17204《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修订版中的定义,是添加了添加剂的白酒。也就是说选择白酒作为酒基的露酒中不含添加剂。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