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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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7-13 04:0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根据公告,将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1:16
一、正面回答
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的*免征、减征*:1、每月销售额低于150000元(季度销售额低于450000元,包括这一数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2、疫情期间*1%征收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
二、分析
此项*仅适用“适用3%征收率”项目;比如出租不动产等5%征收率项目,则不适用此项*。根据相关*公告,适用*减免*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申报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相应的减免税栏,享受*减免*,并保留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备查。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