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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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13:09
一、深圳二档社保住院报销比例: 1、二档医保是住院医保。 2、每年门诊可以报销1000元。 3、住院的话,基本可以报销70%-80%,在办住院手续前出示社保和填上去,出院结算的时候会直接减去可报销部分的费用。 二、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以下规定就医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就医。(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就医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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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二档社保住院报销比例: 1、二档医保是住院医保。 2、每年门诊可以报销1000元。 3、住院的话,基本可以报销70%-80%,在办住院手续前出示社保和填上去,出院结算的时候会直接减去可报销部分的费用。 二、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以下规定就医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就医。(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就医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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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二档社保住院报销比例: 1、二档医保是住院医保。 2、每年门诊可以报销1000元。 3、住院的话,基本可以报销70%-80%,在办住院手续前出示社保和填上去,出院结算的时候会直接减去可报销部分的费用。 二、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以下规定就医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就医。(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就医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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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二档社保住院报销比例: 1、二档医保是住院医保。 2、每年门诊可以报销1000元。 3、住院的话,基本可以报销70%-80%,在办住院手续前出示社保和填上去,出院结算的时候会直接减去可报销部分的费用。 二、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以下规定就医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就医。(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就医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