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让我提前搬走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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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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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1 17:59
房东让当事人提前搬走,具体赔偿如下:
1、房东要求租客提前搬走,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租客有使用房屋的权利,房东无权要租客提前搬走;
3、房东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向租客提前提出正式通知,才可以让租客搬走。
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租客有使用房屋的权利房东无权要租客提前搬走。
具体如下:
1、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
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