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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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5:10
最近看了很多博友关于“累”的文章。作为一位教育者,我也经常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只有教会了学生生活,才能更好地教会学生学习与成长。为此,今年学校的教职工培训中,本人建议增加了一项培训内容——生活中的科学发展观。并由本人亲自主讲。为了将这些体会与更多的博友们分享,并作为师生们学习的乡土教材,特公开如下:生活中的“累”与“不累”是一对哲学关系,没有绝对的标准。我对生活的认识如下:人的生活由身体活动与心理活动两个部分组成。两者相互作用,互为因果。所以有“养身先养心”之说法。因为人的身体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所以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心理部分则受社会活动的影响,所以,又必须遵循社会规律。通俗地说,“科学”就是世间万物生存与发展的规律,掌握了规律、运用好规律,就可以少受挫折,少走弯路。因此,科学的生活必须遵循两项法则:法则之一:遵循自然规律——保障身体健康每个人只要来到了地球,就拥有了地球母亲赐予的生存空间和生存的权利。但是,其前提是必须遵循大自然的规律。只有充分认识并遵循自然与生命的规律,才能与大自然和平共处,才能健康地活着。违背生命规律的生活方式,就可能降低机体的免疫力,就有可能感染疾病,遭受痛苦。比如,起居饮食必须遵循人体生物钟的规律、运动健身规律,劳逸结合、休闲养生规律等。如果饮食不节,纵欲无度,或者劳累过度都会遭受自然的"报复"。法则之二:遵循社会规律(即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德)——保障心理健康人是社会的一个分子。每个人都离不开社会、周围的人群以及自己的国家而生存。为了活着,每个人都必须按照社会分工,参与一定的社会劳动,为社会做贡献,再以公平的方式获得生存资源。为了活着,就必须与周围的人群合作、和睦相处。国家机制的建立,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强大的合作体,为了防御外来侵略,也为了制约内部的一些人不劳而获,以维护本民族每一位国民的基本权利。为了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每一个国家都订立了本国的法律,有些法律在长期的执行中,已经形成了共识,逐步演变为世人约定俗成的社会公德,道德准则即是执行了很久的法律。所以,法律和社会道德又是每一个人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则。遵从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人,其个体就处在一个有秩序的整体中,既协调又和谐,活着就会很幸福,很快乐;谁要是违背法律和公德,就会为周围的人们所排斥,就会被孤立或抛弃,就可能经常处于迷茫或郁闷状态,引发心理疾病。所以,我们每一个人要想活得幸福,就既要遵循自然规律,与大自然保持相互协调的关系;又要遵循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循文明准则,以保持人际间的和谐合作关系,进而保持生活秩序的稳定,降低国家机器的运行成本,最终实现人类的高度文明。人类只有充分遵循社会道德,才能形成和谐社会,这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基础。一个地区,一个国度,遵守法律和道德的人越多,哪里的文明程度就越高,社会秩序就越好,社会就越和谐,心理疾病的发病率也越低,人们的生活质量就越高。人们认为活得“很累”,其中有多种原因。一是劳动过度,身体过度劳累而疲劳;二是由于追求的目标太多太高,没有学会“糊涂”;三是不愿付出而又想收获很多;四是不遵守规则而四处碰壁;……但是有两种劫难是谁都无法逃避的,一是自然灾害,即“天灾”;二是社会不文明、执法不文明造成社会不和谐状态下的野蛮因素、不理智因素所致的“人祸”,这两种劫难,落到谁头上谁倒霉。天灾是无法避免的,只有人类科学掌握了更多的预测技术,才可以降低其危害;“人祸”则要通过全国人民的努力,共同建设文明的国家,营造和谐的生活秩序才能予以避免,发展国民的素质教育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