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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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18:14
工伤 保险基金不支付补缴期待遇临近 春节 ,不少职工打算休 年假 ,但不少企业因业务繁忙不让员工休年假。昨天,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韩-猛就“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时表示,对职工应休未休的 年休假 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另外,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尽管后期补缴,工伤保险基金也不能支付补缴期间产生的工伤待遇。 年假应休未休需给三倍工资 “ 公司 从未放过年假,是否是违法的。现在很多公司都没有年假,谁来监管!”一市民咨询说。对此,韩-猛解释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根据这些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应由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依法监管。 工伤基金不支付补缴期待遇 企业一时因资金紧张,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下月补缴后,工伤基金不支付补缴期待遇。对此,有企业提出了疑问。 一企业工作人员咨询说:“我单位在2013年度有几个月因资金紧张,当月未及时缴纳保险,在下月缴纳。网上显示欠费,发生的工伤不给报销费用。若因企业一时不便,当月未及时缴纳保险费,下月及时缴纳,并至今及时缴纳的情况,应予以照顾,给予工伤等待遇。” 对此,韩-猛解释说,根据《 青岛 市**关于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143)号文件中第十六条的规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工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欠缴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待遇、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工伤一级至四级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抚恤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你单位缴费皆为下月补缴上月费用,按规定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支付补缴期间产生的工伤待遇,*规定的非常明确,请用人单位理解规定并予以执行。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该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除了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300%的标准给予补偿。至于具体的日工资标准,专家建议,不妨按照现行的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来制定。但一些企业也对新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存有疑惑。像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的理解,由于对于"单位安排休息,员工不休息"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一些企业担心部分员工会作出"不休息而领补偿金"的选择,这样一来,原本想保障员工休息权的初衷就会被误用,员工不仅没有得到休息,反而造成用人单位人工成本增加。 此外,单位既不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又不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或《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关于具体处罚标准,专家分析,尽管以前在相关劳动法规中有要求建立带薪休假规定,但处罚细则和标准没有明确过,故具体标准待实施细则出台后方能明确。 此外,单位既不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又不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或《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关于具体处罚标准,专家分析,尽管以前在相关劳动法规中有要求建立带薪休假规定,但处罚细则和标准没有明确过,故具体标准待实施细则出台后方能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