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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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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9:08
“四马分肥”是指企业利润分为国家征收的所得税金、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和资方的股息红利四部分。
1956年以前,国家规定私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全年盈余按以下四方面分配:国家税金约为30%,企业公积金约为10%~30%,职工福利奖金约为5%~15%,股东红利、董事、经理、厂长的酬金约为25%,称“四马分肥”,是社会主义改造中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分配形式。
意义:
四马分肥是对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获得的利润的分配形式。即按照缴纳给国家的所得税,企业的公积金、职工的福利奖金和资方的利润四个方面进行分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资本家占有的生产资料实行赎买*的一种形式。
在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中,资本家只能以私股持股人的身份领取相当于年息5%的股息(即定息),其剥削量不仅进一步受到*,而且私股也不再是生息资本,而是向全民财产转化的形式。这样,中国就在很短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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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8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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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8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