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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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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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 15:39
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本市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此类人员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市就业转失业人员:此类人员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提供本的户口簿、身份证、照片、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到用工备案的就业管理机构办理退工登记时,由就业管理机构核《就业失业登记证》。
本市申报就业人员:此类人员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照片、《营业执照》或《灵活就业证明》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外来劳动力:(1)非本地户籍人员初次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属于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照片,与其达成录用意向的单位证明到意向录用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属地的就业管理机构办理。(2)属于用人单位前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提供职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照片等资料,向单位社会保险属地的就业管理机构申领办理。(3)属于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者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由劳动者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提供本人暂住证、身份证、照片和相关证明就业的材料向暂住属地的就业管理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4)非本地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到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属地的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提供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劳动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不领失业保险金但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到暂住地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劳动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毁损、遗失的,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就业管理书面说明原因,并凭登报声明,由发证机构按规定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