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医院)在编人员辞职,具体该如何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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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16:59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等相关规定办理。首先是在编职工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批复同意的发给辞职者本人辞职证明书。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照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经批复同意后,辞职其本人协助用人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等相应的人事手续。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单位应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辞职人员凭相关手续去当地人才市场或其他档案管理机构开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去原单位转调档案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18:1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 流程如下: 一、提交个人辞职申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申请表》,均需院系部处领导签字盖章; 二、报人事处提交请示报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发文公布; 三、领取同意辞职文件、离院通知单,办理离院手续; 四、至综合科办理社保视同缴纳证明; 五、提交调档函(注明接收单位地址、邮编,接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人事处将个人档案寄出。 一般的劳动者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就可以,但你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在辞职方面不能完全适用劳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各地一般有各地区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根据大部分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果你辞职的原因不符合相关《办法》规定的情形,你需要和单位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 协商解除达不成一致,受聘人员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一定期限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你辞职原因不存在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法定事由,单位要求你提前一定期限书面通知辞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至于违约金问题,若单位已经同意你辞职,你应该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对工作进行交接,之后单位会给你出具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 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与你结算工资、予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封存或者转移的手续。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问题也就不需要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