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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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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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7 15:03
生活中,有些人认为,青少年犯罪是突发的、偶然的,难以预测和防范,其实不然,从心理学角度来研究,任何一个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都要经历一个由个性、道德败坏到犯罪心理形成的过程。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需要家庭与学校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思想上应明确这样一个道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幼儿教育抓起,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将青少年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之中。父母不仅要观察孩子在家的表现,还要经常与老师联系,了解孩子在校表现;不仅要了解文化课学习情况,还要关心孩子思想品德、道德行为表现。
注意了解观察孩子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学生以学为主。家长应注意观察子女学习自觉性程度,特别是在大人不在的情况下完成作业情况。是否按时上学,按时放学回家,成绩是否大起大落。如果成绩一向稳定,而突然成绩下降,一发不可收,就应与学校老师及时联系,查找原因,看子女是否有逃学怠学行为,是否参加了不利于学习的活动,是否在社会上结交了坏孩子。实践证明,逃学怠学是犯罪之母,是将来发生危险的重大信号。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看,在他们违法犯罪之前,绝大多数对学习抱有消极态度,学习成绩不良。在校生的越轨行为往往从迟到、早退、旷课开始,学习成绩从一门不及格到二、三门不及格,甚至辍学、流失社会。
观察子女是否诚实,有否撒谎行为。有的学生上学或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放学或下班应回未回,甚至深夜不回或者夜不归宿。家长应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看孩子是否在讲真话,还是编造谎言,逃避父母监视,是否在外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如果发现撒谎,在外有越轨行为,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及时帮教,促其变好。
观察孩子的个性倾向。个性倾向是个体优先注意和发展的方向。它主要是指人的需要、动机、兴趣、思想、信念乃至世界观等。人们的需要、动机方面有所不同,在信念、兴趣、爱好方面也未必有所差别。良好的动机、兴趣、爱好,能促进个体积极地探求知识、奋发向上,在社会实践劳动中提高其能力,为社会做出贡献。相反,低级的、不健康的动机、兴趣、爱好,则对个体、对他人乃至社会产生消极的腐蚀作用。目前社会上迎合儿童心理的活动方式的电子游戏、智力玩具等五花八门,使人眼花缭乱,这是一些儿童少年的兴趣、爱好偏移,心理失去常态。
观察钱物来源。如果子女忽然暴富,忽然感到钱不够用,或者家里钱不翼而飞,或者子女经常在外吃饭,穿的不是父母买的衣服,讲究吃穿,追求时髦,有的女孩晚上外出还涂脂抹粉,更换艳丽服装时,要留心观察,子女在外是否已违法犯罪,结交了异性朋友或参加了犯罪团伙,应及时与学校单位取得联系,弄清情况,采取措施。一般地说,儿童少年过早地吸烟喝酒,参加带有**性质的活动,花钱大手大脚,奇装异服,留怪发型,交异性朋友,这些都是犯罪的前兆。
观察子女结交的朋友。常言道“好朋友不在多,坏朋友一个就砸锅。”青少年往往不懂的什么是友谊、同志和朋友,结交朋友缺乏选择,往往凭一时冲动,义气感情用事。一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与在邻里学校或工作单位结交染有劣迹的坏孩子有关。父母应注意观察子女与朋友的来往关系,看是否过早恋爱,是否结交了酒肉朋友。如果子女平时客人多,电话多,外出多,终日忙碌,突然闭门不出,谢绝来客,停止交往,往往有防止暴露犯罪意图,害怕别人揭露告发的嫌疑。
观察子女住室。子女住室的物品往往反映其理想、事业、需要、兴趣、爱好及志向追求等,父母应注意观察,看是否有淫书、淫画的*书刊。是否有与**活动有关的工具、玩具。
观察子女情绪。看其情绪上是否有暴起暴落的现象。青少年初次犯罪,多有吉凶未卜,成败难测之忧,心境变化多端,心绪难以平静。其主要表现是焦虑不安、坐立失态、推头丧气、缄默不语。有的因初次作案成功变得言不由衷,兴奋过度。
观察子女性格上有无异常。人的性格有内倾性和外向型之分。同是父母生养的子女之间,其性格也明显表现出差异性。有的善于交谈,有的沉默寡言;有的胆大敢干,有的腼腆拘谨。如果性格突然变得犹如换了一个人,平时烟酒不沾变得贪杯恋盏;平时不爱花钱变得挥霍无度;平时性格粗野、不拘小节,变得温良恭俭。要从这些一反常态的变化上窥测心理,发现异常。
观察子女对外界刺激感知的选择性是否正确。青少年正处于学文化、长知识、长身体阶段,他们对外界刺激感知的选择性与*截然不同,这是他们心里发展的不平衡性所决定的。他们好奇心强,好动不好静,什么都想亲自尝试一番,以满足好奇心理。因此,他们对直接激起本能*的刺激,例如,吃、喝、玩、乐的*感兴趣,表现出较强的生物性属性。对*性强的刺激,对倚强凌弱,显威显圣有关的刺激。父母应注意从孩子关注的热门话题中,观察子女对外界刺激的反应和态度,摆事实,讲道理,善于诱导。同时应尽可能缩小孩子对比较强刺激的感知范围,*其活动天地,避免由此引起的祸端。那种不加选择,孩子有求必应,什么钱都敢花,什么地方都敢领孩子去的做法实在是不可取的。
观察子女的节假活动和安排。对未成年子女,尤其是在校学生,科学安排假日生活,不使其放任自流,这对孩子自身安全、防止犯罪事关重要。实践证明,在老师或家长带领下,适当搞些参观、旅游、开展夏令营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孩子个人兴趣爱好,参加美术、绘画、音乐、舞蹈班学习,对陶冶情趣,开阔视野,开发智力,提高想象力和动手动脑能力,是十分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