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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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1
摘要在签订认购书时没有购房资格,许多人认为不符合行政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无效,这是对合同法规定的误解。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相对应的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关于房屋限购*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要签订的《认购书》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当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理由,比如签订认购书以后,因为*变动丧失购房资格的,双方都没有过错,按照公平原则处理合同无法履行的损失。如果有定金的话,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是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对于认购资格的问题均明知,后期因该问题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即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定金。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4没有购房证明,认购协议是否有效在签订认购书时没有购房资格,许多人认为不符合行政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无效,这是对合同法规定的误解。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相对应的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关于房屋限购*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要签订的《认购书》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当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理由,比如签订认购书以后,因为*变动丧失购房资格的,双方都没有过错,按照公平原则处理合同无法履行的损失。如果有定金的话,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是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对于认购资格的问题均明知,后期因该问题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即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定金。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您可以对我进行一次追问,希望您见谅。祝您生活愉快!房屋买卖合同也一样是吗?肯定那我没有收到首付款,让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收到首付款的《客户承诺书》,也没有看到原件,也没看到银行同贷书,也没去银行面签,银行凭证上收款人是买方自己,还要求我过户,这是诈骗吧?这种情况下就比较严重了,您需要寻求派出所的帮助,需要警务人员协助你重新签定合同,因为这牵扯到的金额巨大。派出所地方保护,可以到南京市*报案吗?可以的,不管您是哪人,去哪的*报案都行越过市*,去省*厅呢?这不行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到省厅报案。但一般情况都是在案发地报案。省*厅对本省辖区范围内的*机关具有行政管理、业务指导和领导权。但是,一般非特殊情况的,不直接对外受理案件。您就去案发当地的*报案,我与买方签了合同,购房证明上购房人是其妻子,我并未与其妻子签定合同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很有可能您被骗了,建议您可以先去与卖方当面对峙,无果的话直接去当地派出所寻求帮助,不要再耽误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