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居住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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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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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28
【法律分析】
离婚产权归一方所有的,经双方协议约定,可以约定由另一方享有居住权,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离婚调解书中约定居住权,或者在离婚后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居住权。离婚后,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