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利润是否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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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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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0:41
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税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以及用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不同,一人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应交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法》,应缴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当年利润,是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而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法》,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利润是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0:4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因此,如果贵公司属于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允许用本年度利润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可以税前弥补。如果税后弥补这两种方式都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0:42
可以的
这个不分企业性质的
只是有规定,本年利润只能弥补五年之内的亏损,也就是说超过五年的不能再进行弥补,当然也就避不了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