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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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11
具体应当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对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考取普通高校本科类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考取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
从2014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对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考取普通高校本科类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考取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至今,该*已经帮助4万多名贫困学子走进大学。
2014年自治区实施了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2015年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了该项资助*,将孤儿也纳入到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范围;2016年这一*继续实施。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的一项重大教育惠民举措。
伴随着2016年高考的结束,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已经展开。近日,记者走访社区办事处、首府高校和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这项*还在延续,贫困学子可以按照要求申请资助。心
资助对象
2016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
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
凡2015年已享受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如何申请资助?除了低保证明,学子们申请资助时还需哪些证明材料呢?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低保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递交《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资金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凭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学生申请表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后学生名单及相关汇总信息及时提供给当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信息,认真审核并确认享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将审核确认后名单及时返回教育部门。
3.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必须将民政部门最终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本旗县(区市)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旗县(市区)教育、民政、财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金发放给每位接受资助的学生。
4.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将各地区《汇总表》汇总后,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送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在收到申请拨付资助资金文件后及时将资助金拨付到盟市财政局,盟市财政局收到资助金补助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旗县财政局,旗县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助金拨付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时将资助金一次性打入接受资助学生的银行卡中。
参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华街*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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