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5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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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9 11:54
第一条、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经过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三条、学生奖学金类型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实习生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和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一)评选等级: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和各项文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利益,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综合测评和智育测评成绩为优良。
2、特等奖学金: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和智育测评分均在本班排名8%以内。
3、一等奖学金: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和智育测评分均在本班排名18%以内。
4、二等奖学金: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和智育测评分均在本班排名30%以内。
5、三等奖学金: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和智育测评分均在本班排名45%以内。
6、凡在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1)本学年有违纪处分者;(2)本学年有课程补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