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1:5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14
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14
"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追答那你就去问清楚好,比如如果培训不合格、是否可以上岗;如果培训不合格、不可以上岗、本人又不愿继续接受培训、要还给这家公司培训费吗?如果回答都是否定的,就可以肯定这个培训应该定性为上岗培训了。
至于费用,不知道可以问啊,因为服务协议的赔偿依据就专项费用,这个费用的具体额度、在培训前及培训结束后,乙方当然有权要求告之和再确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15
根据你的陈述,你所说的培训,不属于专项技术培训的,所以约定违约金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条款,从订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的。追问如果公司内部培训是请了外面的专家来授课呢?追答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又是对你们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那约定违约金还是合理的。只是费用上要公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15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