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1:5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14
题目中提问者打算培训后6个月辞职,需要支付的培训费用金额,由公司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确定赔偿比例,且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县*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14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所指的专业技术培训是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签订服务期和违约金联系在一起的。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的规定来看,这个是对专业培训所产生的培训费用的一个直接法律解释,因此我们可以看的出,国家对于专业培训的规定是特指的,不能任意的扩大化解释,所指的专业培训应当是指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一个专门培训。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而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这个培训就不是专业培训,是劳动者作为员工在劳动法上所应享有的权利。因此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就不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15
朋友,你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15
这一条说得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说,单位如果为了你培训花了120元,而签订的服务期限是1年,那么你每提前一个月,应赔偿最多增加10元,注意这一句话: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 分 摊 的培训费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16
如果你培训后6个月辞职,由你和单位协商赔偿数额,但是根据规定支付的赔偿金不得超过一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