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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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3:36
法律分析:在员工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一)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3:3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可以外地经营。但多数工厂是不跟外地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因为一方面对于一些社保公积金的问题,他们自认不能起到一个很好的监督功能而可能损害他们员工的利益,长远来说,不利于他们的工厂招工和名誉。感谢您的提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