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再签订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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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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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2:34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确定劳动期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实践中有些劳动者以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做完约定期限不能走人。其实,即使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到期满也是可以走的,提前申请即可。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在劳动者提前提出的情况下,或者是劳动者有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需要被开除的情况下,两种情况均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一来证明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一切纠纷不再追讨,二来这是对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一份非常必要的保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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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2:3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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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2:35
1、严格按照法律的话是提前一个月,但是公司的做法也说得过去;除非以是那种严谨的人,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单位补偿少10天的经济损失;2、单位提出解除你可以同意但是需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35
可以的,只要双方意愿没有问题,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