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法律里设置了两种特殊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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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6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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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7:20
隋唐宋法律制度
(一)体例
《开皇律》总结以往的立法成果,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体例,共500条。中国古代刑法典的篇目体例经过从简到繁、从繁到简的发展过程,《开皇律》的12篇标志着这一过程的完成,显示了中国古代立法技术的进步与成熟。“刑网简要,疏而不失”的12篇体例为后来的唐律所沿用。
(二)内容
1.《开皇律》删除了前代的残酷刑罚,把刑罚定型为笞、杖、徒、流、死五刑。其中笞刑从笞十至笞五十,杖刑从杖六十至杖一百,各分五等;徒刑从一年至三年五等,各以半年相差;流刑从一千里至二千里三等,各以五百里相差;死刑为绞、斩两种。封建五刑制度自此正式确立,并一直沿用至清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7:21
啊,对呀,他是这两种特殊的罪名。我觉得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7:21
特殊的罪哪两种特殊的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