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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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8:19
特征如下:
1、有限的生命
伙伴关系更容易建立和解散。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宣布设立合伙企业。新合伙人的加入、老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和破产清算,都可能导致原合伙企业解散和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无限责任
合伙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划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者多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者多个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
至少有一个合伙人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有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在其出资额的限度内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因此,该合伙人应当RS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
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权和监督权。合伙人可以推选负责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合作伙伴之间的争端更有可能发生。
4、共享属性
合伙人投资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将合伙企业的财产挪作他用。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有权只分享部分利润,而不分享合伙企业的财产。
5、利益分享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果有损失,合伙人将共同承担。合伙协议应当订明盈亏分配比例;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也可以等额分配。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将劳务作为资本的合伙人通常不会分摊损失。
扩展资料:
1、合伙企业的优点
合伙企业比独资企业有更广泛的资本来源。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实力,增强企业的经营实力,使企业规模相对扩大。
合伙人分担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比独资企业的风险和责任更加分散。
法律不以统一纳税人的身份对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合伙企业的利润和其他个人收入加起来缴纳一次所得税。
由于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干预和*较少,合伙企业在经营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这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不同。
2、合伙企业的缺点
与合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过大。
合伙人的责任远大于公司股东的责任。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由于合伙企业具有很强的人与人的相容性,任何合伙人的破产、死亡或退伙都可能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其存续期限不能很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8:19
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那肯定不是个人能够成立的,起码是两个以上个人的联合,才称之为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