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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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4:29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有些可免于申报。
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的情况: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缴费基数申报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的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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