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怎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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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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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03 03:30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是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大病保险*精神,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医疗保障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惠民工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承办。
重疾补充保险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20元/人/年,保障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具体如下:
一、团体方式参保
(一)适用人群
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16年4月份社会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原单位退休员工。
(二)办理时段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16年5月1日9时至2016年5月29日18时止;缴费时间:2016年5月2日9时至2016年5月30日18时止。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重疾参保”提交参保名单。次日后再登陆平安SZ20主页(www.pingan.com/sz20),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本年度团体参保采用网上自助参保缴费模式,请参保单位提前开通企业网上银行转账支付功能。)
二、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一)适用人群
2016年5月31日个人帐户余额大于等于3632.4元且在2016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二)划扣时间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2016年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帐户统一划扣。
(三)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
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https://e.szsi.gov.cn/siservice/)申请:在2016年6月1日9时至6月30日18时期间,参保人可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2.手机短信回复:在2016年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
注: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反悔的,可在2016年6月25日9时至6月30日18时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申请操作。
三、个人现金参保
(一)适用人群
不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办理时段
2016年6月1日9时至2016年6月30日24时。
(三)办理途径
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深分”或通过“平安好福利”APP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务窗口(办事网点名单详见http://www.szsi.gov.cn/sbjxxgk/jgzn/pcjg/)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更多资讯请关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重疾补充保险网站(www.pingan.com/sz20)、“平安养老险深分”微信公众号、“平安好福利”APP。